书柜及办公家具的高度应根据轮椅乘坐者的需要设置 其他未注明的文化类的建筑类型可以参考本节内容进行设计 会堂 8.7.1 博物馆 并有明确的指示标识 盲文制作室等 在临近座位旁宜设置一个无障碍休息区 文化馆等应设置低位目录检索台 1 音乐厅 宜提供语音导览机 2 电影院 3 文化类建筑在主要的通行路线上应畅通 8.7.3 也可以在其他出入口设置 在无障碍入口 县 电影院 宗教建筑泛指新建宗教建筑物 少儿活动中心 6 8.7.1 县 女公共厕所附近设置1个无障碍厕所 公共服务设施等均应满足无障碍的规定 剧场 科技馆 图书馆 女公共厕所应满足本规范第3.9节的有关规定的要求 活动中心 本条规定了文化类建筑实施无障碍设计的范围 服务台 图书馆 演艺中心等 文物类的宗教建筑可参考执行 走道长度大于60.00m 8.7.4 女公共厕所每层至少有1处应满足本规范第3.9.1条的有关规定或在男 纪念碑 楼梯间和电梯间入口 文化类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本条为文化类建筑内无障碍设施的基本要求 博物馆 档案馆 纪念馆 疏散大厅等主要人员聚集场所有高差或台阶时应设轮椅坡道 垂直交通 文化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包括文化馆 2 8.7.2 市级及以上图书馆应设盲人专用图书室(角) 宜设置休息座椅和可以放置轮椅的无障碍休息区 图书馆 休息厅(贵宾休息厅) 纪念碑 剧场 公众通行的室内走道及检票口应为无障碍通道 宜设休息区 且宜位于主要出入口处 2 文化馆等安有探测仪的出入口应便于乘轮椅者进入 公共餐厅应提供总用餐数2%的活动座椅 演艺中心等建筑物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档案馆 建筑出入口大厅 5 会堂 建筑物主要出入口无条件设置无障碍出入口时 科技馆 展览馆 除此以外 演员活动区域至少有1处男 文化建筑 图书馆 主要人员聚集的场所设置休息座椅时 8.7.2 市级及以上的图书馆应设置盲人图书室(角) 专门的盲人图书馆内可配有盲人可以使用的电脑 300座以上时不应少于0.2%且不少于2个轮椅席位 会展中心等建筑物的无障碍设施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宗教建筑 美术馆 图书馆和文化馆内的图书室是人员使用率较高的建筑 安有探测仪的入口的宽度也应能满足乘轮椅人顺利通过 观众厅内座位数为300座及以下时应至少设置1个轮椅席位 座椅的位置不能阻碍人行通道 给盲人提供同样享有各种信息的渠道 步行辅助器械的人使用 8.7 以满足各类人员的基本使用需求 公共厕所 图书 供公众使用的男 而且人员复杂 5 3 艺术馆 休息区应避开行走路线 纪念塔 4 会展中心 美术馆 供使用轮椅或者童车 陈列室 4 文化建筑 供乘轮椅者使用 艺术馆 盲文朗读室 宗教建筑 1 音乐厅 贵宾室宜设1个无障碍厕所 展览厅等设有观众席位时应至少设1个轮椅席位 8.7.3 展览馆 盲人图书室前应设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 助听器等信息服务 但其位置应明显 纪念馆 供公众使用的主要楼梯宜为无障碍楼梯 建筑物至少应有1处为无障碍出入口 视听室 1 8.7 因此在设计这类建筑时需对各类人群给予关注 文化馆 纪念塔 报告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