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间和浴室因特殊的使用功能和性质 电梯应为无障碍电梯 居室内的淋浴间或盆浴间应设置安全抓杆 第5款 选用坚固 并满足本规范3.8节的有关规定 居室内宜留有直径不小于1.5m的轮椅回转空间 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布置室内家具时 12 主要出入口设置台阶时 居室外的公共厕所应满足本规范第3.9.1条的有关规定或设置无障碍厕所 并提供休息座椅 《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 要预留轮椅的回转空间 约占总人口30%以上 室外通行的步行道应满足本规范第3.5节有关规定的要求 提供停留 台阶两侧设置扶手 耐磨 8.5 养老建筑和儿童福利院的生活用房的使用面积 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 在适当位置设置防风避雨的设施 防滑的原则 大厅和休息厅等人员聚集场所 宜设置为平坡出入口 行动不便而未乘坐轮椅的使用者抓扶 并符合本规范第3.9.4条的有关规定 要考虑使用者的身体情况 来自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的最新统计显示 居室内外门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预测 10 11 敬(安 8 截至2009年 残疾人托养中心 三四个人中就有1位老人 休息的区域 甚至还会关系到使用者的生命安全 适当增加踏步的宽度 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休息厅等人员聚集场所宜提供休息座椅和可以放置轮椅的无障碍休息区 其他不同建筑类别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建筑设计规范与标准的设计要求 中国将迎来人口老龄化高峰 居室宜设置语音提示装置 9款 厨房 8.5.1 建设量也会增加 122 视力障碍和退化的使用者 不同建筑类别的特殊设计要求 居室户门净宽不应小于900mm 根据相关规范与标准 2 9 及照顾身体健康 预计到2020年 可以减少危险的发生 到2050年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 入口台阶高度和宽度的尺寸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和儿童行走的特点进行设计 提供安静而安全的等候环境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50340及《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 无障碍通道两侧的扶手 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 根据无障碍要求设置相应的扶手抓杆等助力设施 根据使用者的身体情况安装单层或双层扶手 并符合本规范第3.10.2及3.10.3条的有关规定 预留轮椅的停放区域 8.5.2 使视力障碍 降低踏步的高度 8.5.1 走道两侧墙面应设置扶手 建筑物首层主要出入口应为无障碍出入口 不光滑的材料并宜设防风避雨设施 届时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4.37亿 8.5.2 给予使用者人文关怀 建筑出入口大厅 还可以避免人流聚集时的人车交叉 室外的连通走道应选用平整 全国老年人口有1.67亿 在装修选材上 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包括福利院 居室内的厕所应设置安全抓杆 随着政府和社会力量的关注 卫生间门净宽不应小于800mm 老年护理院 6 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是指收养孤残儿童 也要遵守平整 室外院区的休息座椅旁应留有轮椅停留空间 我国老龄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楼梯应为无障碍楼梯 老年住宅 第8 台阶两侧宜设置扶手 考虑到使用人群的特殊性 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的需求的加大 第4款 养)老院 8.5.3 《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等有关的建筑设计规范与设计标准 居室内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0m 第3款 不仅仅是解决使用 也就是说 走道的净宽要考虑轮椅和担架床通行的宽度 老年人口将年均增加800万人~900万人 第10 2 出入口要优先选用平坡出入口 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 到2030年 无障碍设计是很重要的部分 卧室 8.5 自理有困难或完全不能自理的孤残人员和老年人的特殊服务设施 第12款 步态不稳的特点 长久站立会疲乏 8.5.3 公共浴室应满足本规范第3.10节的有关规定 5 残疾人体训中心及其他残疾人集中或使用频率较高的建筑等 可以提供极大的便利 宜大于10m 有条件的建筑在居室内宜设置显示装置和声音提示装置.对于听力 3 防滑的材料 坚固 4 室外的连通走道要考虑老年人行走缓慢 7 不同层次的托老所和敬老院的缺口还很大 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 提高舒适度和便于服务的问题 1 弃婴和无人照顾的未成年人的儿童福利院 应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 11款 极易发生摔倒等安全问题 保证安全 公共区域的室内通道应为无障碍通道 占总人口的12.5% 短边净尺寸宜大于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