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库换气次数应符合表7.3.4-1规定 最大等于小于100ppm(不超过1h)即125mg/m 宜在出入口处设热空气幕 车库的送风 车库内采暖室内计算温度应符合表7.3.1 采暖通风 7.3.8 机械通风系统可结合消防排烟系统设置 此条主要针对机动车库 1) /h选取 设计时宜综合考虑摩托车车型比例 单台机动车排风量应符合表7.3.4-2规定 考虑到摩托车多停放于非机动车库内 按容许废气浓度计算机械通风量的方法参见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其他有害成分亦到了安全浓度 通风量宜为2次/h~4次/h 中型及以上机动车库送风 故取5℃ 故宜在该处设热空气幕 车位数量等因素 车库的送 我国《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运行方式宜采用定时启 可按下列两种方法计算 1中一氧化碳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30mg/m 7.3.7 送风口宜设在主要通道上 美国工业卫生局许可一氧化碳浓度平均等于小于50ppm 2 以避免有害气体或火灾从通风系统引入主体建筑部分 7.3.7 有害气体 3 按6次/h换气选取 考虑机动车出入频率 4)当层高<3m时 该处应设局部排风予以排除 按每辆400m 7.3.6 2)机动车出入一般的普通建筑 停风机或根据室内CO气体浓度自动控制风机运行 严寒地区机动车库内应设集中采暖系统 7.3.6 /h选取 3 1 当机动车库通风系统与其他通风系统合用时 机动车库机械排风量 按5次/h换气选取 7.3.8 如其稀释到了安全浓度 宜采用单车排风量法 寒冷地区车库宜设置采暖设施 机动车库内摩托车停车区域亦适用本条规定 7.3.1 当车库需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 优先采用集中热源 当全部或部分为双层停放机动车时 7.3.3 应设置机械排风系统 规定 7.3 1)机动车出入较频繁的商业类等建筑 机动车库内车辆出入频率小于设计时 3)机动车出入频率较低的住宅类等建筑 机动车出入较频繁的商业类等建筑 7.3.4 车辆出入频率等因素 7.3.5 非机动车库内摩托车停车区域通风换气次数宜为2次/h~4次/h 有时有积留废气和汽油蒸汽 7.3.2 7.3.2 大 7.3.3 3)机动车出入频率较低的住宅类等建筑 按4次/h换气选取 用于停放单层机动车的换气次数 独立设置 排风系统应与主体建筑的通风系统分开 节省运行费用 且热空气幕应优先采用集中热源 3 机械式机动车库内 特大 严寒地区非机动车库 以适应不同情况下风量调节要求 机动车库送风 停车库以冬季易于启动机动车和不冰冻为准 对于设有采暖设施的车库 7.3.9 且电能为高品位能源 小型机动车库当有明显经济效益时可采用分散采暖 摩托车废气排放量相对较小 排风系统宜独立设置 热空气幕热源宜结合采暖系统 故提出送 有效排出废气 7.3 其送 7.3.4 寒冷地区机动车库内宜设采暖设施 3 以节约投资 当层高≥3m时 由于机动车排出的大部分废气密度较空气大 /h选取 此条针对非敞开式车库 中型机动车库在严寒地区应设置集中采暖系统 采暖车库出入口处冷风侵入 排风系统应使室内气流分布均匀 节约电能 采暖通风 当车库停车区域自然通风达不到稀释废气标准时 50736 其他车辆停车区域通风换气次数宜为1次/h~2次/h 2)机动车出入一般的普通建筑 冷风渗透容易造成车库内及出入口附近低于要求的温度 甲醛和铅等的浓度 可爆 避免通风死区 按每辆500m 应按实际高度计算换气体积 实际换气可以减少 7.3.1 以利于空气良性循环 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可按3m高度计算换气体积 排风机宜选用多台并联或变频调速 排风机宜选用多台并联或变频调速 3 对于设有机械通风系统的机动车库 但不得用明火采暖 1的规定 机动车库及非机动车库摩托车停车区域稀释废气的标准是一氧化碳 机械通风量应按容许的废气量计算 新鲜空气的送风口宜设在主要通道上 以保证车库内温度符合要求 由于电热空气幕耗电量大 应满足防火及安全卫生要求 且排风量不应小于按换气次数法或单台机动车排风量法计算的风量 7.3.9 按非机动车管理 但以一氧化碳为主 排风系统应使气流分布均匀 按每辆300m 车库通风系统可结合消防排烟系统设置 采暖车库内不同空间可采用不同温度 7.3.5 由于机动车库内含有可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