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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沉降盆地的边缘地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场地(复杂场地) 盐渍 所谓“受到强烈破坏”是指对工程的安全已构成直接威胁 后果不严重 以及由于岩土工程问题造成工程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后果 目的是突出重点 但并不十分强烈 性质变化较大 对于勘察 1 后果很严重 1)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小于6度 这些不良地质作用直接威胁着工程安全 3.1 对工程安全的影响不严重 将建筑结构分为三个安全等级 符合下列条件者为三级地基(简单地基) 1)岩土种类单一 以最先满足的为准 以及其他情况复杂 一级工程 盐渍 工程重要性 化学污染 水位上升等 乙级 勘察工作的难度是不大的 地下洞室 对于岩质地基 重要工程 滑坡 但不强烈 横跨地裂缝 性质变化不大 1 多年冻土情况特殊 勘察等级也可能发生改变 “受到一般破坏”是指已有或将有上述现象 根据工程重要性等级 50011)的规定确定 3 需作专门处理的岩土 勘察经验不多 3.1.3 涉及房屋建筑 3.1.1 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均为三级 根据场地的复杂程度 3)地质环境基本未受破坏 其他需作专门处理的 2)不良地质作用强烈发育 注 1 甲级 二级工程 3.1.2 对工程安全的影响不严重 1)对建筑抗震危险的地段 5)有影响工程的多层地下水 以住宅和一般公用建筑为例 三级工程 3)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一般破坏 线路 6层及6层以下的可定为三级 3.1 不利和危险地段的划分 根据地基的复杂程度 岩溶裂隙水或其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 可按下列条件划分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以及由于岩土工程问题造成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后果 3)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强烈破坏 在工程重要性 根据工程的规模和特征 50068—2001) 注 区别对待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有一项或多项为一级 2 对建筑抗震有利 2 塌陷 应列为一级地基 7~30层的可定为二级 30层以上的可定为一级 如浅层采空 故即使是一级工程 5)地下水对工程无影响 性质变化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地基(中等复杂地基) 5)基础位于地下水位以下的场地 第3.1.3条亦按本方法确定地基等级 三级推定 4)地形地貌复杂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不良地质作用一般发育”是指虽有上述不良地质作用 是指泥石流沟谷 1)岩土种类多 后果严重 一般情况下 土洞 通过搜集已有资料确定 以及变化复杂 地下水强烈潜蚀等极不稳定的场地 3.1.3 地裂缝 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 需专门研究的场地 1)对建筑抗震不利的地段 很不均匀 勘察等级可在勘察工作开拍前 当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均为三级时 由于涉及各行各业 勘察分级和岩土分类 主要考虑工程规模大小和特点 一般工程 可分为三个工程重要性等级 向二级 3.1.4 2)无特殊性岩土 可按下列规定分为三个地基等级 2 2)除本条第1款规定以外的特殊性岩土 废弃物处理工程等 不均匀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需特殊处理 3.1.4 崩塌 除勘察等级为甲级和丙级以外的勘察项目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也可定为乙级 2 3 也应列为一级地基 因蓄水而沼泽化等 但随着勘察工作的开展 膨胀 从一级开始 场地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是控制因素 污染的特殊性岩土 3 3.1.1 丙级 以利管理 都是从设计角度考虑的 4)地形地貌较复杂 “不良地质作用强烈发育” 或对建筑抗震有利的地段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应在工程重要性等级 4)地形地貌简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场地(中等复杂场地) 岩土工程勘察分级 3 场地等级和地基等级的基础上划分 3.1.2 2)严重湿陷 次要工程 电厂及其他工业建筑 2)不良地质作用一般发育 勘察分级和岩土分类 2)不良地质作用不发育 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中 膨胀 对自然认识的深入 故本条做了比较原则的规定 同一场地上存在多种强烈程度不同的特殊性岩土时 建筑在岩质地基上的一级工程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地基(复杂地基) 很难做出具体划分标准 50007)将地基基础设计分为三个等级 场地和地基为三级时 划分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如果场地和地基条件比较简单 建造在岩质地基上的工程 符合下列条件者为三级场地(简单场地) 地面沉降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乙级 污染的特殊性岩土”是指Ⅲ级和Ⅲ级以上的自重湿陷性土 3 1)岩土种类较多 均匀 可按下列规定分为三个场地等级 岩土工程勘察分级 “地质环境”是指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引起的地下采空 Ⅲ级膨胀性土等 “严重湿陷 岸边冲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