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按下列规定分为三个地基等级 需特殊处理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3)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一般破坏 2 应列为一级地基 对工程安全的影响不严重 3 3.1.1 对建筑抗震有利 通过搜集已有资料确定 1 建造在岩质地基上的工程 涉及房屋建筑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也可定为乙级 3.1 1)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小于6度 地面沉降 在工程重要性 勘察等级可在勘察工作开拍前 需专门研究的场地 2)不良地质作用一般发育 5)地下水对工程无影响 根据场地的复杂程度 一般工程 化学污染 三级工程 废弃物处理工程等 或对建筑抗震有利的地段 5)有影响工程的多层地下水 主要考虑工程规模大小和特点 2 1)对建筑抗震不利的地段 3)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强烈破坏 对于勘察 根据地基的复杂程度 均匀 除勘察等级为甲级和丙级以外的勘察项目 由于涉及各行各业 3.1.1 根据工程的规模和特征 “不良地质作用强烈发育” 性质变化大 崩塌 如浅层采空 第3.1.3条亦按本方法确定地基等级 向二级 7~30层的可定为二级 线路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很难做出具体划分标准 3.1.3 次要工程 地面沉降盆地的边缘地带 所谓“受到强烈破坏”是指对工程的安全已构成直接威胁 滑坡 后果很严重 以利管理 3.1.2 勘察等级也可能发生改变 勘察分级和岩土分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地基(中等复杂地基) 1 3)地质环境基本未受破坏 6层及6层以下的可定为三级 有一项或多项为一级 5)基础位于地下水位以下的场地 以及变化复杂 横跨地裂缝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地基(复杂地基) 以及由于岩土工程问题造成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后果 其他需作专门处理的 对自然认识的深入 2)严重湿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场地(复杂场地) 性质变化较大 但不强烈 也应列为一级地基 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中 2)无特殊性岩土 1)对建筑抗震危险的地段 乙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场地(中等复杂场地) 对工程安全的影响不严重 塌陷 勘察分级和岩土分类 一般情况下 很不均匀 “受到一般破坏”是指已有或将有上述现象 注 岩土工程勘察分级 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 符合下列条件者为三级场地(简单场地) 污染的特殊性岩土 2)不良地质作用不发育 4)地形地貌较复杂 50068—2001) 甲级 以住宅和一般公用建筑为例 4)地形地貌简单 勘察工作的难度是不大的 重要工程 3.1 30层以上的可定为一级 “严重湿陷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从一级开始 当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均为三级时 3 盐渍 3 50011)的规定确定 故本条做了比较原则的规定 “地质环境”是指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引起的地下采空 “不良地质作用一般发育”是指虽有上述不良地质作用 三级推定 场地和地基为三级时 后果不严重 1)岩土种类较多 3.1.3 地下洞室 故即使是一级工程 后果严重 Ⅲ级膨胀性土等 以及其他情况复杂 场地等级和地基等级的基础上划分 4)地形地貌复杂 是指泥石流沟谷 建筑在岩质地基上的一级工程 场地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是控制因素 以及由于岩土工程问题造成工程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后果 这些不良地质作用直接威胁着工程安全 目的是突出重点 因蓄水而沼泽化等 都是从设计角度考虑的 地下水强烈潜蚀等极不稳定的场地 50007)将地基基础设计分为三个等级 多年冻土情况特殊 对于岩质地基 2 二级工程 1)岩土种类单一 丙级 如果场地和地基条件比较简单 岩土工程勘察分级 但并不十分强烈 但随着勘察工作的开展 同一场地上存在多种强烈程度不同的特殊性岩土时 1)岩土种类多 3.1.4 1 不利和危险地段的划分 可按下列条件划分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工程重要性 膨胀 电厂及其他工业建筑 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均为三级 3.1.4 2 符合下列条件者为三级地基(简单地基) 盐渍 水位上升等 注 2)除本条第1款规定以外的特殊性岩土 岸边冲刷 3.1.2 以最先满足的为准 划分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可按下列规定分为三个场地等级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应在工程重要性等级 根据工程重要性等级 需作专门处理的岩土 性质变化不大 岩溶裂隙水或其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 勘察经验不多 污染的特殊性岩土”是指Ⅲ级和Ⅲ级以上的自重湿陷性土 3 3 土洞 不均匀 1 区别对待 可分为三个工程重要性等级 地裂缝 2)不良地质作用强烈发育 膨胀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乙级 将建筑结构分为三个安全等级 一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