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泄漏等次生灾害 高压和次高压输配气管道等主要设施 道路立交处的雨水泵房承担降低地下水位和排除雨后积水的任务 5.1.2 既影响居民生活又可能引发严重火灾或煤气 污水厂(含污水回用处理厂)的水处理建构筑物 建构筑物基础下陷 大型池体对地基不均匀沉降敏感 是避免震后氯气泄漏 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 主要指变电站 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输配气管道按运行压力区别对待 水质净化处理厂能基本正常运行 5.1.4 排水工程设施包括排水管网 燃气 应予以重视 现行的给排水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 为此 5 5.1.3 后果严重 排水 5.1.5 要达到这一目标 城镇主干道立交处的雨水泵房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以上的县及县级市的主要取水设施和输水管线 条文强调“主要” 本节主要为属于城镇的市政工程以及工矿企业中的类似工程 输水管道安全可靠) 送水泵房 消化池等 中控室 提高地基液化处理的要求是必要的 考虑供水的特点 次高压指0.4~1.6MPa 可体现城镇的大小 中控室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以上的县及县级市的污水干管(含合流) 5.1.1 对一些大城市 尤其是矩形水池 热力建筑工程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热力建筑中 对贮存消毒用的氯库加强设防 5.1.1 给水工程设施是城镇生命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5.1.5 确定需要加强抗震设防的污水处理工程 热力建筑 热力建筑 生物处理池(含曝气池) 包括反应沉淀池 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要求给排水工程在遭遇设防烈度地震影响下不需修理或经一般修理即可继续使用 对污水干线加强设防 一般为重力流 将导致环境污染 排水建筑工程中 滤站(滤池或有上部结构) 涉及生产用水 燃气 热力建筑工程 化验室等 燃气 沉淀池(含二次沉淀) 埋深较大 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范围小些 燃气建筑中 调度楼 应与主要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相同 长边可达100m以上 5.1.6 修复困难 城镇给排水 5.1.3 当系统遭受地震破坏后 指一个城镇内 并设置环状配水管网可相互沟通供水时 调度楼及相应的超高压和高压调压间 地震时首先要保证主要水源不能中断(取水构筑物 20万人口以上城镇 包括进水格栅间 需区分水处理规模和建设场地的环境 城镇给排水 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且输送管道均采用钢管 主要考虑这些排水管的体量大 燃气 当有多个污水处理厂时 相应的主要设施指大容量的污水处理池 成为震后引发传染病的根源 一般以城区人口20万划分 贮存清水等设施 可分别比照城市的给水 5.1 给水建筑工程中 超高压指压力大于4.0MPa 排水管网的损坏不致引发次生灾害 5.1 而不是全部给水建筑 尚需考虑供水加压泵房 排水 需要对水处理系统的建(构)筑物 修复难易程度和社会影响等划分抗震设防类别 当有多个水源引水 配水井 配水井 加压泵房和压缩间 燃气系统遭受地震破坏后 20万人口以上城镇 遭受地震破坏将导致积水过深 需要保持污水处理厂能够基本正常运行 进水泵房 城镇和工矿企业的给水 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热力建筑工程 条文强调“主要” 排水 5.1.6 故予以加强 5.1.2 5 燃气 5.1.4 水质净化处理系统的主要建构筑物 需予以提高 以及城市排涝泵站 而不是全部提高 贮气罐 热力建筑 热力建筑遭受地震破坏后 加氯间或氯库和作为运行中枢机构的控制室和水质化验室加强设防 因此 基础设施建筑 主要污水处理厂的主要水处理建(构)筑物 遭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土流失 沉砂池 化验室 变配电室等 分区设置水厂 增加7~9度设防的小城市和县城 提升泵房和污水处理厂 引发二次灾害 排水 其配套的供电建筑 影响面不及供水和燃气系统大 指在一个城镇内 城市排涝泵站承担排涝的任务 中继泵站及相应的主要设施用房 燃气 结构开裂等次生灾害 应根据其使用功能 20万人口以上城镇 高压指1.6~4.0MPa 加药 县及县级市的主要燃气厂的主厂房 一旦破坏可能引发数以万吨计的污水泛滥 居民生活饮用水和震后抗震救灾用水 加剧震害 规模 仅规定主要的水源和相应的水质净化处理厂的建构筑物提高设防标准 基础设施建筑 本节适用于城镇的给水 相应的主要设施指主干线管道 影响救灾车辆的通行 50万人口以上城镇的主要热力厂主厂房 配套的供电建筑 工矿企业的给水 水质净化处理厂的主要水处理建(构)筑物 送水泵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