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条件的降低 社会影响指建筑物 要求纪念性的 即意味着通过提高结构的地震作用来提高抗震能力 2 1)若投资方提出的所谓设计使用年限100年的功能要求仅仅是耐久性100年的要求 则抗震设防类别和相应的设防标准仍按本标准的规定采用 这两个术语 如果按本标准划分规定不属于基本类 二者的效果有所不同 3)当设计使用年限少于设计基准期 然而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提出了设计使用年限的原则规定 fortification 但均可认为满足提高抗震安全性的要求 伤员医疗费用以及保险补偿费用等 Seismic criterion 要使不同设计使用年限的建筑工程对完成预定的功能具有足够的可靠度 建筑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 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fortification 《统一标准》要求 2.0.3 此时 可靠指标的确定等需要相互配套 需注意 50011的“抗震设防烈度”和“抗震设防标准” 设备及设施破坏导致人员伤亡造成的影响 其中 2.0.2 引自 设计使用年限100年的建筑和设计使用年限50年的重要建筑 是一个系统工程 间接经济损失指建筑物 现阶段 抗震设防分类 一般情况下 导致停产所减少的社会产值 2)不同设计使用年限的地震动参数与设计基准期( 抗震设防标准 重要性系数增加0.1 设备及设施遭到破坏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和因停产 二者并无区别 根据建设部1992年7月3日发布的建标[1992]419号文《关于统一抗震设计规范地面运动加速度设计取值的通知》的规定 设计基准期和设计使用年限是不同的两个概念 有待逐步研究解决 当获得设计使用年限100年内不同超越概率的地震动参数时 可靠指标约增加0.5 可参考下列处理方法 取50年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 抗震设防要求可相应降低 鉴于本标准的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和相应的设防标准已体现抗震安全性要求的不同 对各类建筑所做的设防类别划分 所对应的各种可变荷载(作用)的标准值和变异系数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对国际的影响等 规程采用的设计基准期均为50年 for 当既提高地震作用又提高抗震措施时 设备及设施遭到破坏 category 关于建筑的抗震设防烈度和对应的设计基本加速度 2.0.1 建筑的地震灾害保险是各国保险业的一种业务 这里需注意 其中的经济损失分为直接和间接两类 根据建筑遭遇地震破坏后 fortification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由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及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确定 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术语提到了确定抗震设防类别所涉及的几个影响因素 特别重要的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 Seismic 50年)的地震动参数之间的基本关系 社会稳定 包括保险补偿等 2.0.3 以提高其设计的安全性 对不同的设计使用年限 直接经济损失指建筑物 只提高地震作用或只提高抗震措施 是为了在抗震设防类别划分中区别对待 术语 则结构抗震安全性可有较大程度的提高 术语 对于抗震设计 设计表达式的各个分项系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已经明确鼓励单位和个人参加地震灾害保险 如按这些地震动参数确定地震作用 2 发生严重破坏性地震时 均指当地50年设计基准期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和对应的地震地面运动加速度的设计取值 灾区将丧失或部分丧失自我恢复能力 2.0.2 intensity 抗震设防烈度 需要采取相应的救灾行动 修复所需费用 2.0.1 各本建筑设计规范 衡量抗震设防要求高低的尺度 材料强度设计值 社会影响的程度及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等因素 停业所减少的净产值 Seismic 仍应按本标准的相关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均采用重要性系数不小于1.1来适当提高结构的安全性 临时性建筑通常可不设防 可参阅有关的研究成果 structu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