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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水 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能满足系统安全 本条第1款为强制性条文 排水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减压水箱和减压阀减压的形式 可采用消防水泵并行或串联 2 减压水箱进水管应设置防冲击和溢水的技术措施 减压水箱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18m 宜采用消防水泵转输水箱串联供水方式 减压阀的阀前阀后压力比值不宜大于3:1 自动水灭火系统报警阀处的工作压力大于1.60MPa或喷头处的工作压力大于1.20MPa 6.2.4 应符合本规范第4.3.8条 6.2.2 6.2.1 6.2.5 6.2.2 为保证火灾时能满足消防给水的要求 并宜在进水管上设置紧急关闭阀门 经技术经济和安全可靠性等综合因素确定 减压水箱的有效容积 本条规定了减压阀减压分区的技术规定 6.2.5 当一级减压阀减压不能满足要求时 系统工作压力大于2.40MPa 不应设置在有双向流动的输水干管上 4 6.2 可靠 另外减压阀是一个消能装置 管道承压 减压阀应根据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和压力选择 并应在串联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设置减压型倒流防止器 4 减压阀的结构形式导致水中杂质和水质的原因可能会造成故障 并校核在150%设计流量时 施工和系统安全可靠性 可采用减压阀串联减压 应采取确保供水可靠性的措施 减压阀宜采用比例式减压阀 消火栓栓口处静压大于1.0MPa 3 消防给水系统应分区供水 3 且消防水泵从低区到高区应能依次顺序启动 建筑特征 且不应影响系统的供水安全性 应校核系统供水压力 第4.3.9条 4 减压水箱应有两条进 1 第5.2.5条和第5.2.6条第2款的规定 6.2.3 宜采用先导式减压阀 第二级减压阀宜采用先导式减压阀 并给出了参数 出水管应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应采用消防水泵串联或减压水箱分区供水形式 但串联减压不应大于两级 2 出水管 3 6 1 当采用消防水泵转输水箱串联时 对减压阀的能耗和出流量做了明确要求 应符合本规范第5.2.6条第3款~第11款的规定 6 且每条进 减压水箱减压分区在我国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中期的超高层建筑曾大量采用 且宜分为两格 以及经济合理性等因素出发规定了消防给水的分区原则 减压阀后应设置安全阀 5 水位和设置场所 2 1 减压阀仅应设置在单向流动的供水管上 6.2.1 5 每一供水分区应设不少于两组减压阀组 建筑特征 减压水箱的布置和通气管 当采用消防水泵直接串联时 但当系统的工作压力大于2.40MPa时 采用减压阀减压分区供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导致减压阀出现故障 必须严格执行 对进水阀的安全可靠性要求高等 当采用消防水泵直接串联时 减压水箱进水管的水位控制应可靠 采用消防水泵串联分区供水时 转输水箱的有效储水容积不应小于60m 分区供水 其本身的能耗相当大 3 呼吸管等 本条从产品承压能力 1 分区供水 分区时应考虑的因素是系统压力 本条规定了减压水箱的有关技术要求 可靠性和技术经济等 转输水箱可作为高位消防水箱 阀前后压力差不宜超过0.40MPa 7 其特点是安全 因此减压阀应采用安全可靠的过滤装置 2 3 采用减压水箱减压分区供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如水中杂质堵塞先导式减压阀的针阀和卡瑟活塞式减压阀的阀芯 6.2.4 并应满足消防给水的要求 串联转输水箱的溢流管宜连接到消防水池 但占地面积大 当超过1.20MPa时 本条是消防给水分区方式的原则性规定 6.2 且设计流量应在减压阀流量压力特性曲线的有效段内 每组减压阀组宜设置备用减压阀 分区供水形式应根据系统压力 本条规定了减压水箱减压分区的技术规定 溢流水宜回流到消防水池 符合下列条件时 宜采用水位控制阀 消防给水所采用的减压阀性能应安全可靠 减压阀的出口动压不应小于设计值的65% 3 阀门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