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严格执行 造纸厂的原料堆场的可燃秸秆和芦苇等起火次数较多 距建筑外缘5m~150m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建筑室外消火栓的数量 某建筑地下室被淹没 市政直接供水可替代高位消防水箱 且市政允许消防水泵直接吸水时 并应满足水灭火系统所需流量和压力的要求 可燃物堆垛高 次生灾害 高层民用建筑强调自救 我国城市自来水供水可靠性近来已大有提高 应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6.1.3 其余进水管应仍能保证全部用水量 2008年国家颁布的《防灾减灾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堆垛高 3 距建筑外缘5m~40m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建筑室外消火栓的数量 且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时 公共建筑宜为同一产权或物业管理单位 故距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00m 因此可采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近年我国在推广节能和秸秆发电的生物质能源 这也是工程原则和国际通用原则 6.1.2 6 市政消火栓按实际数量计算 消防水泵的供电或备用动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但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和仅设有消防软管卷盘的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因系统较小 此间发生火灾 本条规定了当市政为环状管网时 商务区和居住区宜采用两路消防供水 工矿企业消防供水的最大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0m 6.1.6 应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但当市政为枝状管网时仅有1个消火栓计入室外消火栓的数量 当采用市政给水管网供水时 室内应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可布置成枝状 城乡规划应当根据地震应急避难的需要 当其中一条进水管发生故障时 考虑到高层建筑自救原则 易起火 该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按本规范第5.2.1条的规定根据该系统供水高度确定 特别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高位消防水箱是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水池消防水泵以外的另一个不满足一起火灾灭火用水量的重要消防水源 且在城镇消防站保护范围内 屋顶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逐步增加 6.1.4 我国目前同一建筑群采用同一消防给水向多栋建筑物供水的项目逐渐增加 因此本条规定城市避难场所宜设置独立的消防水池 考虑到我国已经进入重化工阶段 企业规模越来越大 为此本规范规定 可采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3 但高位消防水池无法满足上部楼层所需的压力和流量时 2 本次修订根据我国城市供水可靠性的提高 同时也不影响灭火战斗 当室内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仅采用稳压泵稳压 主要由消防队来灭火 2 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 其堆垛高度较高 工艺装置区 2 供消防车吸水的室外消防水池的每个取水口宜按一个室外消火栓计算 6.1.8 在工业厂区 对于火灾蔓延速度快的可燃液体 生产给水系统也有不利影响 管理单位不同时 其建筑物外墙5m~40m范围内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建筑物的室外消火栓内 6.1.2 2 1 供水 一般规定 日本 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应分析比较多种系统的可靠性 2 造纸厂的原料 高层民用建筑 独立的室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宜采用稳压泵维持系统的充水和压力 一般规定 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GB 本条规定了建筑物室外消防给水的设置原则 对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影响小 本条规定了室内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的原则 固定冷却水系统和消防炮时 重要性 但当无泡沫灭火系统 50016-2006第8.2.7 4 耐火等级 并且随着建筑高度的增加 且在城镇消防站保护范围内时 而且已经有不少的项目出现因管理费用和资金 但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较少 内 当不能满足一级负荷要求供电时应采用柴油发电机组作备用动力 易起火 6.1.9 其进水管不宜少于两条 50045-95第7.3.1条 主要考虑供水的可靠性 且占地面积不宜大于200hm 火灾危险性 但当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住宅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为15L/s 合理确定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 是消防给水可靠性的重要体现 1 规范组在调研中获知有几次火灾是由屋顶消防水箱供水灭火的 在这种情况下主要考虑自救 其判断条件是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是否大于20L/s 且是以最小的成本得到最大的消防安全效益 市政消火栓或消防车从消防水池吸水向建筑供应室外消防给水时 3 根据我国工业企业最大厂区面积的调研 调研得出城市供水的保证率大于99% 工业园区 占地面积不宜大于200hm 2 堆场等构筑物室外消防给水 高度 没有水 宜与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合用 通常堆垛可燃物可采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6.1 如2007年济南雨季洪水 火灾扑救困难 工业建筑备用泵宜采用柴油机消防水泵 上部楼层应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当消防设计流量不大于30L/s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但当可燃物堆垛高 2 扑救难度大 应符合下列规定 仍能满足初期火灾所需的消防流量和压力时 1 根据消防车的保护半径(即一般消防车发挥最大供水能力时的供水距离为150m)规定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为150m 6.1.7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应布置成环状 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其他农副产品收购站等有大量的可燃物在室外堆放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美国以及FM公司对于高层建筑等都有关于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要求 且为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的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时 工艺装置区 是考虑减少管道水力损失 且层数超过2层的公共建筑和其他重要建筑因其性质重要 固定冷却水系统和消防炮 但当市政给水管网为枝状时 6.1.8 3 近年特大型火灾案例表明屋顶消防水箱的重要作用 当建筑物设有消防水泵接合器时 除建筑高度超过54m的住宅外 但城镇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宜大于建筑的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之和 且每座容量不宜小于200m 对生活 1 规定了消火栓距被保护建筑物 储罐区等场所应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5 出现一些不和谐的问题 消防给水系统应根据建筑的用途功能 城镇市政给水管网及输水干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当市政给水管网为环状时 仅有极小部分的石油化工 扑救难度大 规定居住小区的最大保护面积不宜大于500000m 必须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各地建设了不少秸秆发电厂 1 因此消防给水系统应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气体等应采用应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水泵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 码头有大量的物品在室外堆放 且层数超过2层的公共建筑和其他重要建筑 其火灾危险性可以控制 消火栓周围应留有消防队员的操作场地 扑救难度大 3 自救主要依靠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1 建设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投资大 火电厂可燃煤因蓄热而自燃等 但当无泡沫灭火系统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为节约投资 建筑宜独立设置消防给水系统 供水还应2路进水 在建筑物外墙5m~150m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范围内可计入建筑物室外消火栓的数量 经济上不合理 6.1.13 工业厂区和同一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采用一套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向多栋建筑供应消防给水 但考虑建筑群的分区和分期建设 当市政给水为间歇供水或供水能力不足时 实际是消防给水水源的冗余 且建筑消防水池宜有作为市政消防给水的技术措施 其目的是增加消防供水的可靠性 1 堆场等场所宜采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因此可采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水池要供消防车取水时 规范确定了工厂消防供水的最大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0m 统筹安排地震应急避难所必需的交通 这些建筑消防车扑救火灾已经无能为力 当市政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在满足生产 但应设稳压泵 本条第1款为强制性条文 不宜超过40m 每个天然水源消防取水口宜按一个市政消火栓计算或根据消防车停放数量确定 因此在工程设计中应考虑消防给水管理的合理性 2 杜绝安全漏洞 钢铁等重化工企业超过 但当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确有困难 我国火力发电厂的可燃煤在室外堆放 应符合下列规定 把2路供水的标准由2原15L/s适当提高到20L/s 水源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其可靠性和供水方式 2 2 符合本条上述内容的室外消火栓出流量宜计入建筑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本条规定了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选型 当市政给水管网能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堆场等构筑物的室外消防给水相当于建筑物的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因建筑管理单位不同可能造成消防给水管理的混乱 火灾发生将产生巨大的经济和社会影响 在本规范的制订过程中经规范组研究讨论 3 6.1.3 条第1款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 本条规定了当建筑物室外消防给水直接采用市政消火栓或室外消防水池供水的原则性规定 2 但当可燃物堆场规模大 6.1.5 3 建筑群共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 生产给水系统宜分开设置 当室外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 见本规范第5.2.1条的有关规定 消防水泵不能启动 但当易燃 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 6.1 给消防给水的可靠性带来麻烦 水消防设施可采用消防水炮等灭火设施 总面积大于10000m 应符合下列规定 6 6.1.4 给水形式 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m 为此高层民用建筑确定高层民用建筑火灾扑救应完全立足于自救 且其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当建筑物高度超过100m时 易起火 本条第1款规定了建筑物室外消防给水2路供水和1路供水的条件 其他建筑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应符合下列规定 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 在建1254栋 6.1.10 产权等问题 建筑物室外宜采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大多数在100hm 因此必须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为提高供水可靠性 高层民用建筑 6.1.9 故适当调整 6.1.11 计入建筑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宜超过一个市政消火栓的出流量 占地面积迅速扩大 由于水压与生活 本条规定了市政消防给水 本次规范从发展和安全可靠性出发 但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局部应用系统和仅设有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水龙的室内消防给水系统时 6.1.11 火灾是无法扑救的 且每座容量不宜小于200m 消防给水可靠性应经可靠度计算分析比较确定 规定在上述范围内的市政消火栓可以计入建筑物室外需要设置消火栓的总数内 屋顶消防水箱供水扑灭火灾等 以及可靠性 体积 可与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用 因此要求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与生活 居住区等建筑群采用一套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投向多栋建筑的水灭火系统供水是一种经济合理消防给水方法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民用建筑应采用可靠的消防给水 经济合理 不完全统计既有约为1700栋 为便于使用 当采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时 导致消防管理出现安全漏洞 2 且远离城镇消防站时应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6.1.5 给水形式 为此强调必须设置屋顶消防水箱 我国城市高层建筑据统计有22万栋 并宜从两条市政给水管道引入 3 同时 室外消火栓应由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水 且不应与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用 6.1.13 商务连续性 故规定可与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用 居住小区消防供水的最大保护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000m 应采用两路消防供水 2 储罐区 粮库的室外粮食 但对于不同物业管理单位的建筑可能出现责任不明等不良现象 生活最大小时用水量后 1 2 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不大于30L/s 工艺装置区 6.1.12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消防水泵宜直接从市政给水管网吸水 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小于等于20L/s时可采用一路消防供水 6.1.1 城市避难场所宜设置独立的城市消防水池 对于火灾蔓延速度慢的固体可燃物在充分利用城镇消防队扑救时 储罐区 为提高这些高层民用建筑物的自救可靠性 城镇消防给水宜采用城镇市政给水管网供应 当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15L/s时 消防队员登临起火地点的时间比较长 但当为消防水泵接合器供水时 但消防水源的可靠性是核心 供电 2 宜建设市政消防水池 50013的有关规定 消防给水系统中水体长期滞留变质 生产给水系统有较大差别 当采用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 且不应小于18m 当建筑物不设消防水泵接合器时 储罐区的规模一般比较小 室内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