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应小于15L/s 4 由于储罐的类型较多 储罐被火焰包围 表2 国外液化烃储罐固定消防冷却水的设置情况一般为 冷却水强度取4L/(min·m 表3.4.2-3 液化烃罐室外消火栓用水量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 玻璃钢等)制作的内浮顶罐消防冷却按固定顶罐考虑 50016-2006第8.2.4条 近年来大型石油化工企业相继建成投产 喷水强度和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表3.4.9-2的规定 液化烃罐区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按最大罐组确定 全防罐由于外部为混凝土结构 以5L/s为递增单位 内罐储存低温冷冻液体 要维持其稳定燃烧 内浮顶罐的喷水强度应按固定顶罐计算 但喷水强度应按不小于6.0L/(min·m 且不应小于15L/s 50016-2006第8.2.4条相关内容 3.4.11 消防是冷却作用 液化石油气和稳定轻烃成分 3 是考虑20min后消防队已到火场 随着科学技术 第12.2.10条相关内容 喷水强度和火灾延续时间 1) 是指从天然气中回收的且未经稳定处理的液体烃类混合物的总称 除浮盘采用易熔材料制作的储罐外 同时对储罐进行水冷却 液化石油气专指以C3 2 造成气体泄漏燃烧 甲 本规范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要求消防用水量加大 着火罐和邻近罐的冷却面积均应取设计船型最大储罐甲板以上部分的表面积 其罐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按表3.4.5-1的规定经计算确定 2) 2 因而卧式罐冷却面积按罐表面积计算是合理的 实现空气中氧 3 2 保护范围和连续供给时间 2 2 其内罐和外罐都能适应储存低温冷冻液体 4 2 顶壁结合处开裂180° 另外为了与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3 /h制氧装置的制造能力(包括吸附剂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本条参考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单防罐为带隔热层的单壁储罐或由内罐和外罐组成的储罐 变电站等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4.8的规定 3.4 火灾危险性大 丙类可燃液体地上立式储罐的消防用水量”的计算方法 渣油 2 其他国家多未述及 不应小于表3.4.12的规定 5 又可根据需要对罐壁进行冷却 其表面积小于900m 第6.2.8条 1 液化石油气 喷水强度取10L/(min·m 在罐组周围设置消火栓和消防炮 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生产技术的发展 3.4 使得其内部压力急剧增大 变电站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重油 一般情况下5min内可以使罐壁温度达到500℃ 本表中规定的消防用水量系指消火栓的用水量 条文中取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沸点低于45℃甲类液体压力球罐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2 本条参照交通部行业标准《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TJT 保护范围和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表3.4.9-1的规定 还涉及乙烯 应根据其规模 喷水强度不应小于0.30L/(s·m) 因此规定当室外油浸变压器单台功率小于300MV·A时 一般不需设置固定消防喷水冷却水系统 3.4.2 对立式储罐强调了室外消火栓用量和移动冷却用水量的区别 但不应小于罐壁表面积的1/2 本条设计参数引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甲 水幕喷射高度宜高于被保护对象1.50m max 本条引用交通部行业标准《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TJT 特别是近几年石化和煤化工工程的实践确定空分站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L B 喷水强度宜为1.0L/(s·m)~2.0L/(s·m) 可燃气体罐区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其二 外罐主要是支撑和保护隔热层 以及废旧纸的回收利用等 C4或由其为主所组成的混合物 3) 空分站 罐壁冷却主要是为了保护罐外壁在着火时不被破坏 液化烃储罐固定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 应对着火罐及邻近罐进行冷却 冷却水系统保护范围 C罐顶部阀件烧坏 液化烃的火车和汽车装卸栈台 浮顶罐着火 50016-2006规定了室外可燃材料堆场和可燃气体储或罐(区)等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变电站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当室外变压器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全保护时 可燃液体 引用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平均用水量为58.7L/s 当邻近罐采用不燃材料作绝热层时 内外罐壁之间的间距为1m~2m 当仅采用移动式冷却系统时 表3.4.11-2 最大处仅为7m长 罐体受强火焰辐射热影响 3.4.3 甲烷制气 是考虑室外消防水枪的出流量为每支7.5L/s ) 且应为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可采用室外消火栓等移动式冷却水系统 (1) 当邻近罐超过3个时 5 故统称为“液化烃” 在正常操作条件下 同时加强了规范的可操作性 泡沫灭火系统和固定冷却水系统等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之和 当着火罐为浮顶 其设计流量在设有水喷雾保护时为10L/s )较为稳妥可靠 邻近罐冷却水喷水强度应为5.0L/(min·m 据统计 其他无明确规定 )时 当计算设计流量小于15L/s时 50183的有关规定 应采用15L/s 且周围无其他建筑物和生产生活给水时 本条规定其消防用水量以15L/s为基数(最小值) 50160-2008规定为2L/(min·m ) 50156-2002第9.0.5条进行修改 但用此值冷却系统无法操作 油船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应按火灾时着火油舱冷却水保护范围内的油舱甲板面冷却用水量计算确定 /h的大型空分设备 ) 为此本规范制订了注2的技术规定 陆上消防设备所提供的冷却油舱甲板面的冷却设计流量不应小于全部冷却水用量的50% 3 燃烧猛烈 甲 表3.4.11-1 3.4.7 乙 乙 考虑我国工程实践和实际情况确定了变压器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统一将埋地储罐加气站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由10L/s提高至15L/s 氮的分离 表3.4.8 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本表规定的最大值增加一倍 3) 应按本规范第3.4.5条中全压力式储罐的要求经计算确定 B罐装丙烷8900m 着火油船冷却范围应按下式计算 C罐充N2并抽料 增加了规范的操作性 对于双防罐 3.4.11 3.4.3 本条规定了空分站 全防罐外壁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时 第12.2.8条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装卸油品码头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50074-2007第12.2.8条 燃料油等 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3 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4.11-2的规定 50219等统一 同时考虑罐顶受到的辐射热较大 确定可燃材料堆场的消防用水量 乙 3 石油天然气工程工艺生产装置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着火罐直径与长度之和的一半范围内的邻近卧式罐应进行冷却 固定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应按表3.4.11-1规定的设计参数经计算确定 全冷冻式液化烃储罐 全防罐为由内罐和外罐组成的储罐 对着火邻罐的冷却及冷却范围除法国有所规定外 可燃材料露天 储罐也向大型化发展 固定式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应按表3.4.2-1或表3.4.2-2规定的设计参数经计算确定 并及时实施扑救工作 固定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应按表3.4.5-1规定的设计参数经计算确定 2 城市交通隧道洞口外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油船泡沫灭火系统混合液量的供给强度 丙类可燃液体地上立式储罐区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有辅助水枪供水 1 石油化工厂工艺生产装置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2 2510A标准 C罐装丁烷4400m 因此不需要考虑对邻近罐冷却 全冷冻式储罐 3.4.7 覆土油罐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最大单罐周长和喷水强度计算确定 罐壁的消防冷却水供给强度按一般立式罐考虑 堆场总容量大 移动冷却系统就是室外消火栓系统或消防炮系统 1 2 辐射热大 有消防供水可用 乙 237-99第6.2.6条 其冷却水系统喷水强度可按本表减少50% 注 3.4.6 50160-2008第8.4.3条确定可燃液体 隔离水幕系统设计流量和码头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之和确定 第8.4.6条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内浮顶罐的浮盘为浅盘式时 3 50160-2008第8.10.13条的液氨储罐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确定原则 3 制取的氮气纯度可达99.99% 2 当仅设移动冷却系统其设计流量应根据规范表3.4.2-1或表3.4.2-2规定的设计参数经计算确定 冷却水供给强度除法国标准规定较低外 50160-2008中规定的2.5L/(min·m 可使事故不扩大 对于固定式冷却 隔离水幕系统的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50016-2006第8.2.4条中规定的移动式水枪冷却的供水强度适用于单罐容量较小的储罐 50160-1999第7.10.3条确定 2 而密封圈只着了3处 当室外油浸变压器单台功率小于300MV·A 地上立式储罐冷却水系统的保护范围和喷水强度 6 第6.2.8条 当储罐采用固定式冷却水系统时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4.2-3的规定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流量应按系统扑救着火油船一起火灾的泡沫混合液量及泡沫液混合比经计算确定 50160-2008第8.10.5条及《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油品码头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4.9-3的规定 50229规定不小于300Mw发电机组的变压器应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 罐顶和罐壁的冷却水量可不计 是指人身掩护和冷却地面及油罐附件的消防用水量 空分站 2 ) 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可燃液体 表3.4.9-3 常温变压吸附空分设备是利用分子筛对氧 解决了各规范间的协调性 3.4.8 这样可与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气源无法切断时 (1) 内浮顶罐时 罐区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罐组内最大单罐计 50016-2006第3.4.1条规定了变压器按含油量多少与建筑物的防火距离的3个等级 5 保证邻近罐的安全 保护范围宜为装卸设备的两端各延伸5m 距着火罐壁的净距离大于或等于0.4D的邻近罐可不设冷却水系统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C罐罐壁损坏较小 从而使罐壁强度不降低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最大船的最大舱纵向长度(m) 无覆土半地下 50160-2008第8.4.5条 /h 应采用15L/s 以煤 木材等可燃材料堆垛单垛容量大于5000m 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综合确定 式中 注 50016规定的冷却水强度以周长计算为0.5L/(s·m) /h 变电站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半地下立式罐应冷却 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该案例中仅由消防车供水冷却即控制了火灾 故按实际固定式冷却系统进行校核后 陆上消防设备冷却水供给时间可缩短至4h 时 石油及其产品等为原料的工艺生产装置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无覆土地下及半地下立式储罐冷却水系统保护范围和喷水强度不应小于本规范表3.4.2-2的规定 其设计流量不宜小于水喷雾系统计算流量的1.3倍 供水强度不应小于20.0L/(min·m 又能限制内罐泄漏液体所产生的气体排放 距着火罐壁的净距离小于0.4D范围内的相邻油罐受火焰辐射热影响比较大的局部应设置冷却水系统 8min~10min以后钢板会失去支持能力 美国规定要持续几小时 应按本规范第3.4.5条中全压力式及半冷冻式储罐的要求经计算确定 当浮顶 大型氧气站的规模越来越大 丙类可燃液体地上储罐区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的提出主要是调研消防部门的实战案例并参照石化企业安全管理经验确定的 氮组分的选择吸附和分子筛的吸附容量随压力变化而变化的特性 造纸 2 把供给范围改为保护范围 )~10L/(min·m 美国规范规定设置水喷雾时是31.5L/s 2 外罐既能储存冷冻液体 当双防罐 隔热层损坏大 液化烃罐区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卧式储罐 50151的有关规定 当采用移动式冷却水系统时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表3.4.2-1或表3.4.2-2规定的设计参数经计算确定 3.4.9 构筑物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保护隔热材料 为防止油罐发生火灾 当储罐区四周设固定消防水炮作为辅助冷却设施时 ——最大船宽(m) 表3.4.13 使钢板强度降低一半 3.4.10 丙烯等单组分液化烃类 可燃材料堆场火灾的消防用水量一般为50L/s~55L/s 天然气凝液也称混合轻烃 表3.4.9-2 对于地上的钢储罐火灾 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河北等地相继发生了易燃材料堆场大火 以及固定和移动冷却系统设计参数 消防保护范围也不尽相同 液化烃的火车和汽车装卸栈台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此外 3 且不应小于15L/s 单防罐罐顶部的安全阀及进出罐管道易泄漏发生火灾 着火罐冷却水喷水强度应为10.0L/(min·m 本条参考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还可能出现油品流散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可燃材料露天 常温变压吸附法制取的氧气纯度为90%~95%(其余组分主要是氩气) 美国《石油化工厂防火手册》曾介绍一例储罐火灾 不包括液化天然气 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1.0h 着火罐直径1.5倍范围内的邻近地下 2 且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100m 喷水冷却干壁强度在6L/(min·m D为着火油罐与相邻油罐两者中较大油罐的直径 2) 1) 半固定式或移动式泡沫混合液量及泡沫液混合比经计算确定 3 当邻近储罐超过4个时 液化烃罐区和天然气凝液罐发生火灾 罐顶由外罐支撑 2 当企业设有独立消防站 50151的有关规定 该水量主要是保护用水量 并应按固定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与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之和确定 3 移动式冷却宜为室外消火栓或消防炮 50160及《石油库设计规范》GB 破裂或发生突沸 固定冷却水系统邻近罐应按实际冷却面积计算 3.4.5 且所有相邻油罐的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之和不应小于45L/s 波及范围广 同时也符合实际灭火需要 其中10000m 固定冷却水系统当采用水喷雾系统冷却时喷水强度应符合本规范要求 Pa)的乘积计算 )~10L/(min·m 在正常操作条件下内罐储存低温冷冻液体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流量应按系统扑救储罐区一起火灾的固定式 统一了名词 注 注 或总容量大于50000m 其室外消火栓给水设计流量可按表3.4.8规定值的50%计算 50183等的规定实施 表3.4.2.1 max 2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芦苇等易燃材料堆垛单垛重量大于5000t或总重量大于50000t (3) 但不能限制内罐泄漏的冷冻液体所产生的气体排放 50084和《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60-2008第8.4.5条及《石油库设计规范》GB 应按着火油船泡沫灭火设计流量 乙 50229协调一致 城市隧道消防用水量引用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计算水量小于15L/s 丙类可燃液体地上立式储罐冷却水系统保护范围和喷水强度不应小于本规范表3.4.2-1的规定 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也是合适的 构筑物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并已具备10000Nm 既可用于加强保护管架及罐顶部的阀组 着火罐的直径与长度之和0.75倍范围内的邻近地上罐应进行冷却 3.4.5 变压器 )湿壁热通量比不喷水降低约70%~85%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地上储罐冷却系统保护范围和喷水强度 由于此类火灾在灭火时消防人员很难靠近 冷却水系统可按3个罐的设计流量计算 固定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应按着火罐与邻近罐最大设计流量经计算确定 A罐烧了35.5h后损坏 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 注 国外有关标准的规定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随着我国重化工行业的发展 B罐切断阀无法关闭烧6天 大量蒸气外溢 2 着火储罐的罐壁直接受到火焰威胁 50160-2008 空分站 max 2 辅助冷却水设计流量不应小于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且系统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2) 本次修订在根据我国工程实践和有关国家现行标准 4 3.4.10 一旦起火损失和影响大 一般包括乙烷 1 只是在易发生火灾的安全阀及沿进出罐管道处设置水喷雾系统进行冷却保护 对于原油 罐为例 ) 外罐能够储存内罐泄漏出来的冷冻液体 因此 不至于引起更大的破坏 日本规定至少20min 第6.2.10条及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易燃材料单垛体积大 冷却水系统可按3个罐的设计流量计算 以100m 天然气 /h~12万Nm 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本规范第3.4.2条第3款的规定确定 蒸气压大于0.10MPa的烃类液体及其他类似的液体 本条引用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需要采用大量的水对甲 第6.2.10条 使罐内的介质稳定气化 50160-2008第8.10.12条的规定沸点低于45℃甲B类液体压力球罐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确定原则同液化烃 供给强度统一改为喷水强度 表3.4.5-2 双防罐为由内罐和外罐组成的储罐 其强度可降低到4.07L/(min·m 3.4.4 但不能储存内罐泄漏出的低温冷冻液体 为控制火灾蔓延 50074-2007第12.2.7条 在燃烧区周围亦需用水枪加强保护 液化烃的火车和汽车装卸栈台 3.4.1 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本规范表3.4.9-3的规定 50160和《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注 注 3 )是合理可行的 易燃 半冷冻式和全冷冻式液氨储罐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火势较小 3 3 低温法空分设备的单机容量已达10万Nm 固定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与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之和确定 3 1 3 第6.2.7条 我国的低温法空分设备制造厂家已可生产制氧量60000Nm 按照单防罐着火的情形 注 A罐超压 3天后关闭切断阀火灭 1 乙 美国某工程公司规定 程控阀和控制系统的设计制造) 乙烷 本条引用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 但不应低于100L/s 根据我国工程实践和经验 的堆垛 若含水在0.4%~4%之间且可产生热波作用时 而本规范所涉及的不仅是天然气凝液 且周围无其他建筑物和生产生活给水时 国内对液化烃储罐火灾受热喷水保护试验的结论 工艺装置 1 3.4.9 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的总容积按其几何容积(m 可燃气体罐区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对邻罐计算出的冷却水强度为 3.4.12 但管道进出口等局部危险处应设置水喷雾系统冷却 日本之所以规定20min 50219的有关规定 (2) ——最大船的最大舱面积(m 50229规定单机功率200MW的火电厂其变压器应设置室外消火栓 油船冷却水系统的保护范围 液化石油气罐应考虑固定冷却用水量和移动式水枪用水量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50074-2002第12.2.6条相关内容 3 室外消火栓只是辅助 3.4.6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丙类可燃液体储罐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按最大罐组确定 ) 当计算出的着火罐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小于15L/s时 其余均在6L/(min·m 丙类液体储罐火灾危险性较大 为及时冷却液化石油气罐 50016的等级划分 在石化和煤化工工程中高压氧气用量较大 甲 如某石油化工企业发生的两起浮顶罐火灾 并应按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流量 )计算 协调相关规范中“甲 浮盘用易熔材料(铝 0.2×60÷13=0.92L/(min·m 4 易燃 空分站主要是指大型氧气站 50074的相关条文符合国情 《石油库设计规范》GB 乙 规定了甲 确保罐壁温度不致过高 2 当稻草 以60L/s为最大值 油品码头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降低火焰辐射热 有的多达35个7000m 0.5×60÷13=2.3L/(min·m 罐内压力也不升高 其内罐能适应储存低温冷冻液体的要求 液化烃在15℃时 乙 1 半冷冻式 甲 对应喷水强度5.5L/(min·m 丙类液体储罐进行冷却 国外技术等有关数据综合的基础上给出了固定和移动冷却系统设计参数 (4) 内浮顶罐的喷水强度应按固定顶罐计算 全冷冻式液氨储罐的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应按全冷冻式液化烃储罐外壁为钢制单防罐的要求计算 50084的有关规定 小于300MW发电机组的变压器可不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 f 50016-2006第12.2.2条的规定值 )和设计工作压力(绝对压力 罐温升高 2 当储罐采用固定消防水炮作为固定冷却设施时 内浮顶罐的浮盘采用易熔材料制作时 ) 半露天堆场 近几年山东 B 最大机组的氧气产量为50000Nm 室外消火栓的设计流量应按表3.4.11-1规定的设计参数计算 液化石油气船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按着火罐与距着火罐1.5倍着火罐直径范围内罐组的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与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之和确定 由于卧式罐单罐罐容较小 冷却水系统可按4个罐的设计流量计算 2 (3) 此时单位罐壁表面积的冷却水强为 表3.4.5-1 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 237-99第6.2.6条 表3.4.12 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4.5-2的规定值 1 并能承受气体吹扫的压力 3.4.8 液化烃罐区和天然气凝液罐包括全压力式 50160-2008第8.4.5条 2 地下卧式罐冷却水系统的保护范围和喷水强度应按本表地上卧式罐确定 第6.2.7条 3 50016-2006第8.2.4条 石油天然气工程和煤化工工程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无覆土地下及半地下立式储罐冷却水系统的保护范围和喷水强度 可燃液体 并不应小于储罐总表面积的1/2 发生火灾后还易发生沸溢现象 见表2 关于连续供水时间 3 卧式储罐 可以控制壁温不超过100℃ 当邻近罐超过3个时 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 ) 3.4.4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但设计流量不应小于7.5L/s 2 5s后遇火点燃 1 3.4.13 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储罐火灾喷水冷却 随着我国循环经济和可再生能源的大力推行 但不应小于15L/s 50183-2004第8.5.6条确定 3.4.12 本条规定石油化工 3.4.2 麦秸 当油船发生火灾时 F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3 全压力式 距着火罐罐壁1.5倍着火罐直径范围内的邻近罐应计算冷却水系统 当浮顶 应在罐体上设置固定冷却设备 ) 3 ) 辐射热大 表3.4.2.2 这样符合实际情况 油罐变形 丙类液体储罐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计算原则 距着火固定罐罐壁1.5倍着火罐直径范围内的邻近罐应设置冷却水系统 50160的有关规定 15min后扑灭 轻柴油浮顶罐着火 推算供水量小于200L/s 火灾的火焰高 3.4.1 10 时 液化烃储罐火灾的根本灭火措施是切断气源 关于变压器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其内罐和外罐都能适应储存低温冷冻液体 城市交通隧道洞口外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4.13的规定 液化烃的火车和汽车装卸栈台 B 提高本规范的可操作性 提高其自身防护能力 2 农作物秸秆被用于发电 3.4.13 当配备水上消防设施进行监护时 半露天堆场 参考API 表3.4.9-1 ——着火油船冷却面积(m 卧式罐冷却面积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2 变压器灭火主要依靠水喷雾系统 对于可燃气体储罐 A罐装丙烷8000m 应按固定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与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之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