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高层民用建筑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池总有效容积大于200m 排水和水位 且消防水池及其支承框架与建筑构件应连接牢固 时 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连续补水流量应按消防水池最不利进水管供水量计算 -喇叭口底到池底的距离 应设置消防水池 当消防水泵吸水管或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置防止旋流器时 且其管径应能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要求 3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时 其总有效容积不应小于室内消防用水量的50% 3 时 生活用水所占用 可为40m 4.3 目的是提高消防给水的靠性 -吸水管喇叭口直径 当计算条件不具备时 2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 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井) 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 3 4.3.6 2 宜设置蓄水有效容积相等且可独立使用的两格 4.3.11 1 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 3 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生活用水的出水管设在消防水面之上)保证消防用水不作他用 4.3.3 消防水池容量过大时应分成2个 每格或座应有一条独立的出水管向消防给水系统供水 高位消防水池设置在建筑物内时 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 图1 3 见图2 并可按下式计算 生活用水合并时 式中 4.3 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和流量应根据市政给水管网或其他给水管网的压力 v 3 /h) 4.3.8 2 排水和水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3 消防水池(箱)的有效水深是设计最高水位至消防水池(箱)最低有效水位之间的距离 应符合本规范第4.3.8条和第4.3.9条的规定 不应大于96h 消防用水与生产 4.3.7 入户引入管管径 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 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 取水口(井)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 3 减少死水区 1 且不应小于DN100 D 以便水池检修 4.3.4 必须严格执行 补水时间不宜大于48h 4 3 3 并应设甲级防火门 消防水池的总蓄水有效容积大于500m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且其有效容积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所需消防用水量 图2 但不应小于100m -消防水池最低水位线 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主要考虑第二次火灾扑救需要 参见图1 本节规定了高位消防水池(塔)的有关可靠性的内容 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 1 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 最低有效水位为防止旋流器顶部以上0.20m 3 消防水池设置各种水位的目的是保证消防水池不因放空或各种因素漏水而造成有效灭火水源不足的技术措施 消防水池(箱)最低有效水位是消防水泵吸水喇叭口或出水管喇叭口以上0.6m水位 f 取水口(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呼吸管和溢流水管等应采取防止虫鼠等进入消防水池的技术措施 消防水池的通气管和呼吸管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消防水池应设置通气管 高位消防水池的通气管和呼吸管等应符合本规范第4.3.10条的规定 -喇叭口底到吸水井底的距离 4.3.4 高位消防水池的最低有效水位应能满足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 本条第1款为强制性条文 q 当市政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 4.3.10 以及火灾时潜在的补水能力 以及火灾时其他用水量等经水力计算确定 4.3.2 A 参考发达国家的有关规范 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 规定了消防水池在火灾时能有效补水的最小有效储水容积 向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给水管不应少于两条 2 乙 消防水池进水管应根据其有效容积和补水时间确定 高位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 4.3.3 必须严格执行 高位消防水池(塔)是常高消防给水系统的重要代表形式 必须严格执行 消防水池有效容积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消防水池的出水 市政给水管网或入户引入管不能满足室内 ——管道内水的平均流速(m/s) 为防止消防用水被生产 3 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 消防水池最低水位 6 消防水池的技术要求 取水口(井)与甲 2 h 消防水池溢流和排水采用间接排水的目的是防止污水倒灌污染消防水池内的水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消防水池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 当高层民用建筑采用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 2 2 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应经计算确定 消防水池应采用两路消防给水 ——消防水池进水管断面面积(m 消防水池 1 应设置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消防水池 4.3.8 高位消防水池储存室内消防用水量确有困难 1 5 丙类液体储罐等构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40m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当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应设置独立的两座 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 1 当市政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 并应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 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 4.3.6 清洗时仍能保证消防用水的供给 并应采用间接排水 ) 当采取防止辐射热保护措施时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建筑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给水管的平均流速不宜大于1.5m/s 宜设两格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本条的目的是保证消防给水的安全可靠性 消防水池 消防水池通气管 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 3 但火灾时补水可靠 实现节地的要求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出水 4.3.9 2 本条各款的内容都是以安全可靠性为原则 4.3.5 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大于1000m 火灾时消防水池连续补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因此要求有可靠的技术设施(例如生产 h 必须严格执行 合用水池保证消防水不被动用的技术措施 每格(或座)消防水池应设置独立的出水管 其他情况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100m 4 4.3.1 2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入户引入管 除可一路消防供水的建筑物外 3 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 时 消防水池出水管的设计能满足有效容积被全部利用是提高消防水池有效利用率 3 1 但当消防水池有效总容积大于2000m 符合下列规定之一时 1 当生产 1 A ——火灾时消防水池的补水流量(m 4.3.11 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