ψ i y 本规范给出了抗震能力验算的统一思想 s——既有建筑结构构件内力组合的设计值 均经受了考验 11-89 2 有明显扭转影响时 5.3.3 β 5.3.1 1989年澜沧耿马M7.6级地震 1 一一第i楼层纵向或横向抗震墙按7度设防计算的最小面积率 式中 1.0 1.0 计算参数有所变化 当场地处于不利地段时 2.0和4.0采用 应分别按1.25和2.0采用 1 震害经验表明 ——第i楼层建筑平面面积 ——楼层屈服强度系数 γ 场地类别 对于既有建筑抗震承载力的验算 ——第i楼层纵向或横向抗震墙在层高1/2处净截面积的总面积 本规范仍把该简化方法作为首选方法 取扭转效应最大的轴线计算 B类建筑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应不低于现行标准相应值的0.90倍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时应分别按1.5和3.0采用 1 主体结构抗震能力验算 对于A类建筑 或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不低于现行标准相应值的0.85倍 1 7 除震中区外 按照设防烈度 抗震验算一般采用的具体方法 5.3.2 0i 当采用以楼层综合抗震能力指数表达的简化方法进行抗震能力验算时 采用现行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时 1.5和2.5采用 有所简化 ψ 6 对于A A 5.3.3 1996年丽江M7级地震 应通过现场详细调查 尚应乘以增大系数 ci 应根据后续工作年限 上述参数不应低于原建造时抗震设计要求的相应值 V 对既有建筑主体结构的抗震能力进行验算时 y 8 ψ 可统一表示为 多层砌体房屋的楼层综合抗震能力指数应符合下式规定 ——分别为体系影响系数和局部影响系数 A 多层钢筋混凝土房屋的楼层综合抗震能力指数应符合下式规定 因此 同时 5.3.1 8 设计地震分组 并给出了不同后续工作年限建筑按照现行抗震设计标准验算时应采用的地震影响系数和抗震承载力调整系数 检查 因此 对于A类和B类建筑中规则的多层砌体房屋和多层钢筋混凝土房屋 B类建筑应允许采用现行标准调低的要求调整构件的组合内力设计值 5.3.2 ψ 应分别按0.7 且不应低于原建造时的抗震要求 结构自振周期以及阻尼比确定地震影响系数 ψ GB R——既有建筑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值 V 9度时应分别按0.7 尚应乘以增大系数 ξ 但应计入后续工作年限的不同 6 经加固的房屋也没有倒塌 ξ 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我国的多次地震中 一一第i楼层的纵向或横向墙体综合抗震能力指数 不包括高宽比大于4的墙段截面面积 ——楼层现有受剪承载力 A类建筑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应不低于现行标准相应值的0.80倍 ——分别为体系影响系数和局部影响系数 也可参照A类的简化方法进行验算 λ——烈度影响系数 7 当场地处于不利地段时 不仅严格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 式中 主体结构抗震能力验算 抗震能力指数要在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计算 由于采用以楼层综合抗震能力指数表达的简化方法进行规则的多层砌体和多层钢筋混凝土A类和B类建筑的抗震验算 对于B类建筑 e ψ 5.3 再一次证明按照鉴定标准执行对于减轻建筑的地震破坏是有效的 检测或监测取得主体结构的有关参数 ——抗震鉴定的承载力调整系数 B类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时 式中 ——分别为体系影响系数和局部影响系数 已经经过了历次地震的检验 与抗震设计规范的方法相比 2 1981年道孚M6.9级地震 β——平面结构楼层综合抗震能力指数 5.3 1985年自贡M4.8级地震 2 2008年汶川地震中 50011-2001进行设计和施工的房屋没有倒塌 9度时 按照《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鉴定标准》TJ 2 如1981年邢台M6级地震 应符合下列规定 Ra ——楼层的弹性地震剪力 23-77进行鉴定加固的房屋 bi A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