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2 转移道路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可按同等级别公路的有关规定确定 宜从紧控制的要求 接待室 蓄滞洪区撤离转移道路的管理范围 可按国家现行标准《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 安全台 一般包括必需的生产办公设施 2 171 避水台的管理范围不宜超高台脚排水沟外5m 应根据蓄滞洪区的具体情况确定 分洪口 可以分为宣传牌 与堤防工程结合布置的安全台的观测项目与堤防工程的观测项目类似 管理单位生产 地形测量仪器设备 渗流量)观测及表面观测(裂缝 国道 将会对安全区的面积造成较大影响 宜从紧控制 《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 穿堤建筑物 包括安全建设工程的管理范围 3 桩号标牌等 可能对其他用地造成比较大的影响 8.2.3 位移观测和渗流观测等观测项目应与堤防工程的观测统一考虑 171和《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 水下测量仪器设备 一些安全区沿着蓄滞洪区围堤呈狭长形状分布 安全台 171中对堤防管理和保护范围的规定的下限值 避水台等安全建设工程与堤防工程的管理要求类似 安全设施的应用条件等 并结合当地实际分析确定 15m 水闸工程和道路工程 独立的安全台主要是进行沉降和边坡变形的观测 撤离转移路口应设置导向牌 蓄滞洪区防洪工程和安全设施 堤防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5m等 表面侵蚀等) 塌陷 警示牌重在对安全建设工程管理的警示 本条提出堤防护堤地范围对其他用地面积影响较大时 越野车)等 牌 水利部门和交通部门已在相应的规范中做出了具体要求 导向牌主要为分蓄洪时人员转移方向 如国家现行标准《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 如果按照以上标准的高值确定护堤地范围 每个乡镇及基层管理单位均应设置宣传牌 交通工具包括必要的防汛指挥车 设备 包括控制测量仪器设备 分村组安置地点等 蓄滞洪区各类建筑物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170的有关规定 2 蓄滞洪区防洪工程和安全设施主要观测项目应包括水位观测 8.2.1 参考国家现行标准《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 有水上交通任务的 留有储备土料 因此 管理范围和设施设备 进退洪闸等建筑物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生活设施以及生产生活附属设施 牌的功能不同 安全台 《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 8.2.3 安全台工程 同时建设和同时实施观测 台身沉降 堤防护堤地范围对其他用地面积影响较大时 砂石料等防汛抢险物料的堆放场所 8.2.5 本规范参照国家现行标准《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 《公路法》规定公路两侧的红线控制范围如下 8.2.4 蓄滞洪区工程管理单位应根据定编人数及管理任务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交通工具 如果根据这个标准确定蓄滞洪区一些堤防的管理范围 观测仪器设备应根据蓄滞洪区管理单位的设置 水文测量仪器设备等 根据管理碑 8.2 法律法规等 8.2.2 电话 宣传牌主要位于集镇 水闸工程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都有明确规定 170对堤防 170的有关要求 配备必要的观测设施 省道 传真机等 比如 8.2.5 蓄滞洪区的防洪工程和避洪设施主要包括堤防工程 交通工具应根据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以及交通任务进行配备 保护范围可取为管理范围以外50m~100m 水闸工程的管理需要合理配置 蓄滞洪区工程管理单位的办公设施设备 设备材料仓库以及计算机 8.2.1 复印机 1 避水台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可以参照《公路法》对公路两侧红线控制范围的有关规定划定 县道和乡道路堑边坡以外的建筑红线控制范围分别为20m 3级堤防为20m~60m 如办公用房 退洪口等应设置标志牌以及其他警示标牌 图书室 4 这些设施设备的配置应根据蓄滞洪区管理机构的设置统一配备 村部等人群相对集中 一般各村 做到既满足管理要求 可考虑配备机动船只 综合经营生产基地 流动人口较多的地方 配备的标准应根据工程管理的需要以及定编人员数量 资源共享 警示牌和导向牌 宣传内容包括国家政策 可按国家现行标准《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 蓄滞洪区防洪工程和安全设施应设置必要的碑 170的有关规定执行 管理范围和设施设备 滑坡 本条内容尤为重要 10m 一般的水利工程和道路工程的管理和保护范围 171 提出了安全台 生活建筑以及护堤地范围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于以临时转移安置为主要形式的蓄滞洪区 8.2 又经济实用 安全区应根据防汛抢险的需要 以防止人为破坏 组和主要转移路口均应设置 堤防和安全台的渗流(浸润线 参照现行的有关标准和配备原则 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分析确定 171的有关规定 171中规定堤防工程的管理范围包括堤身 1级堤防护堤地宽为30m~100m 结合堤防工程 生产维修车间 公共食堂 国家现行标准《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 护岸控导工程 可按国家现行标准《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 工具车(载重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