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规范
5 交通组织 车流量等分析计算确定 车型复杂 目的在于合理利用土地 5 物流建筑的货车流是主流 因此 但运输易燃 8 2 电动车道 8.1.2 货位布置 服务于港口 应满足人与车交通分行 采用环形道路布置比较困难 各车型的额定荷载 在运输 8.1.9 物流建筑场区道路可分为主干路 物流建筑场区的道路边缘至相邻建筑物等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8.1.5的规定 8.1.12 8.1.10 物流建筑场区内的道路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4 物流建筑对车流以及汽车停放场有特殊的要求 应合理利用地形 交通组织 装卸站台边线至道路边线的最小距离(m) 布置时应根据用地条件因地制宜 铁路装卸线宜设在平直道上 2 8.1.10 中型及以上规模等级的物流建筑群应至少设置两个出入口 局部交通流线有严重冲突时 当停靠40英尺集装箱拖车等大型车辆时 本条参照国家现行道路 码头等的物流建筑 物流建筑的每一独立单元场区应至少设置2个通向城市道路的出入口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分道的要求 尤其大中型物流建筑 机动车道路纵坡应满足大型货车运输和排水要求 节约投资 其回车场地的面积应根据行驶车辆的技术特征 8.1.7 因此应设专用通道 坡度不应大于1‰ 8.1 本条规定道路宜呈环形布置 8.1.11 电动车道纵坡不宜大于3% 单车道不应小于4.0m 作业频繁时 6 且车辆应分口进出 应根据物流量 且这种布置形式需要用道路来沟通用地内各部分 改善交通 减少车流相互交叉 不宜设超高和加宽 场区道路主要技术指标 表8.1.3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货运专用车道应满足项目预测的特大物件运输要求 应满足物流生产 航空货运站的空侧及其他货运站的口岸作业区应设专用通道 8.1.9 物流建筑场区的交通道路规划应符合所处区域的总体规划要求 50016的规定 2 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集装箱和特大物件运输较多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GB 8.1.2 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 3 短捷 装卸站台边线至道路边线的最小距离可按表8.1.6取值 注 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 道路和相邻线路的作业性质等因素确定 坡长不应超过300m 物流建筑场区的路网密度 并不宜大于6% 宽度不小于1m 运输繁忙的线路宜避免平面交叉 路面宽度取值应根据物流操作要求 50091的规定 8.1.13 应设置尽端回车场 设置两个以上出入口 非机动车道的纵坡宜放缓 车流量折算采用小客车为标准车型 回车场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3 道路宽度 车流量计算的车型折算系数应符合表8.1.3的规定 交通与停车 并应能满足高峰小时车流量需求 表8.1.4依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建筑跨度 单向行驶的好处不仅便于管理 对于最小净距 由于航空货运站的空侧与其他货运站的口岸作业区需要与其他区域进行围界隔离 括号中的数值为运载集装箱车辆的行车速度 故制定本条 8.1.1 当用道路划分功能区时 所在路段应设置作业人员人行通道 对城市交通影响较大 有条件时 表8.1.5 并宜呈环形布置 距主干路道路红线应留有缓冲带 应采用局部小立交的方式 道路边缘至相邻建筑物等的最小净距 2 1 8.1.5 与城市道路直接相连的货运出入口 对于山地和地形起伏较大的地区 交通与停车 方便施工 液体货物和危险货物装卸线应设在平直道上 3 由于道路行驶车辆各异 宜与区内主要建筑物轴线平行或垂直 消防车道应结合道路布置 多雪地区不应大于5% 对于物流建筑场区道路的最小宽度 集中停车数量等 轮廓及轴数的特征参数均可作为判别车型的依据 当不设缓冲路或辅路时 集装箱货车装卸站台边线至道路边线的距离不宜小于货车总长的1.5倍 且铁路装卸线长度宜满足一次到货车辆停放和作业需要 站内道路平面转弯处 有路肩的道路自路肩边缘算起 以形成独立的作业管理区 物流建筑的多条铁路装卸线可采用平行布置或部分平行布置 注 进入物流建筑场区的铁路宜在同一走行干线上连接 应与场外道路衔接方便 本条规定用地内道路布置应遵循的基本要求 当为尽端路时 相应地要增加道路长度和作业场地 场区道路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8.1.4的规定 无路肩的道路自路面边缘算起 4 表8.1.6 8 6 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及管线至道路边缘的最小净距 8.1.3 双车道不应小于7.5m 表8.1.3中的折算系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公路交通情况调查车型分类及折算系数的通知》(厅规划字[2010]205号)制定 2 8.1.8 注 曲线半径不应小于500m 装卸线的间距应根据装卸机械类型 困难地段可增加1%~2% 8.1.6 出入口不宜直接开在主路上 车辆宜单向行驶 消防要求 1 易爆危险品专用道路的最大纵坡不得增加 物流建筑引入的铁路专用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8.1 1 其坡度不应小于0.2% 1 困难条件下当不设在平直道上时 本条规定中型及以上规模等级的物流建筑群应至少设置两个出入口 坡长不超过100m 尽端式道路终端设回车场是为了方便车辆掉头和消防规范的要求 环形通道利于消防和使用 运输 8.1.3 非机动车道纵坡不宜大于2% 50016规定的消防要求 本条规定与城市道路连接的货车出入口只能与城市道路辅路连接或设置足够的缓冲带 车流量应按车型折算为标准车型进行计算 8.1.11 为了减少这种影响 同时设计要考虑发展需求 7 通行车辆和搬运车辆类型及交通繁忙程度等因素确定 车流量计算的车型折算系数 停车场等相关设计规范及物流建筑工程实例统计综合制定 次干路和支路 高峰小时车流量指折算后的综合交通流量 车流顺畅 站台及其道路侧停车场地宽度 当直列停车时 8.1.4 8.1.8 方便管理 37-2012以及多家物流企业的使用状况确定 汽车库 表8.1.4 8.1.4 2 车流量大 1 8.1.6 标准车型和路面宽度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