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 方法 施工中核对设计文件观察检查并查阅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建筑物等电位联结 检查方法 主控项目 应符合本规范第23.2.1条第2款的规定 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应符合本规范第22.2.2条的规定 全数检查 建筑物等电位联结 25.1.1 25.1.2 其螺栓 按总数抽查10% 25 使用环境等来决定的 形式 本条主要是强调必须按设计施工 建筑物等电位联结的范围 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观察检查 建筑物等电位联结的范围 方法 检查方法 部位及联结导体的材料和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主控项目 需做等电位联结的外露可导电部分或外界可导电部分的连接应可靠 形式 垫圈 部位及联结导体的材料和截面积等是由设计根据建筑物的功能 检查数量 25.1.1 25.1 且设计图中都有明确要求 且应连接牢固 采用焊接时 采用螺栓连接时 有星形结构(S型)和网络结构(M型) 检查数量 且不得少于1处 螺母等应为热镀锌制品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