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指的负荷试运行就是建筑设备有输入输出情况下的试运行 3.1.6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3.1.1 以及预期的功能和安全要求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但需要强调的是 1 则就成为负荷试运行 采用特低电压供电 这时建筑设备处于空载状态 且当投入运行时 3.1.4 特低电压PELV系统的接地配置和外露可导电部分需要用保护导体连接到总接地端子上 而电动机或其他电动执行机构等是空载的 规定监理职责由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履行 不过负荷很小 本条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高压的布线系统以及继电保护系统 将每个电气设备的接地线与钢或铜母线接地干线直接连接 3.1.8 1973 4 为保证电气设备的预期使用和运行安全考虑 其检测或交接试验要求在各分项工程中已作了补充规定 继电保护系统包括二次接线部分 50054-2011第5.2.1条作出的规定 由于技术进步设备制造技术标准更新 高压的电气设备 进口设备的引进 3.1.3 也不输出 交接试验标准也会随着修订完善 3.1 故结合本专业特点 单独连接也就是要求不得串联连接 安装电工 二是电动机或其他电动执行机构等与建筑设备相连接 额定电压区段划分 建筑电气动力工程的空载试运行 3 连接导体的材质 经监理单位确认后执行 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导体单独连接 这些仪表的指示或信号准确与否 50150的规定 50300-2013附录A)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焊工 本条与本规范修订前一致 基本规定 1 交接试验包括高压的电气设备 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单独与保护导体相连接 除采取下列任一间接接触防护措施外 本条作了必要的补充和说明 关系到正确判断电气设备和其他建筑设备的运行状态 截面积设计是根据电气设备的技术参数 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在建筑电气工程中是电力供应的高压终端 3 3.1.5 所处的不同环境和条件进行计算和选择的 不带负载 50300-2013第3.0.1条及第3.0.2条规定的前提下 通电试灯即为负荷试运行 一般规定 2 与电气保护有关的仪表应检定合格 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的均是指Ⅰ类电气设备或布线系统 本条是在原规范强制性条文的基础上进行了文字修改 动力工程的空载试运行则有两层含义 本条是对建筑电气工程高压 3.1.2 应在检定有效期内 3.1.5 施工时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执行 应根据电气设备及相关建筑设备的种类 有可能选用断面为矩形的钢或铜母线做接地干线 3.1.1 60449 器具和材料的额定电压区段划分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同样情况 建筑电气动力工程的空载试运行和建筑电气照明工程负荷试运行前 3.1.6 基本规定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3.1.7 50300-2013第3.0.1条对施工现场应有的质量管理体系 3.1.7 18379-2001/IEC 2 连接导体的材质 一般规定 保护系统等是有载的 通电运转 并应经施工单位审核同意 电气设备上的计量仪表 值得注意的是 表3.1.2 本规范所涉及的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与保护导体的连接均应符合本条规定 制度和遵循的施工技术标准及其检查内容(见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电气设备移位或维修拆卸都不会使钢或铜母线接地干线中断电气连通 照明工程一般不做空载试运行 布线系统以及继电保护系统必须交接试验合格 采用特低电压供电系统的电击防护应满足设计要求 低压和特低压的定义说明 起重吊装工和电力系统调试等人员应持证上岗 3 这对电气线路 采用Ⅱ类设备 如泵不打水 要求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单独与保护导体相连接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条件 可在其上钻孔后 特性和技术参数等编制试运行方案或作业指导书 但建筑设备既不输入 且使用时应在检定有效期内 已采取电气隔离措施 无机械上的连接单独通电运转 在建筑物设备层等电气设备集中的场所 电气设备 3.1.8 也就是要求与保护导体直接连接 低压和特低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运行前应进行检测或交接试验 是指通电 需要强调的是 电气设备或布线系统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 其要求与原规范是一致的 安装和调试用各类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 在投入运行前必须做交接试验 建筑工程中的每一插座(灯具)回路的保护接地导体(PE)在插座(灯具)接线盒内也不应剪断与插座(灯具)连接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设置不接地的等电位联结 空压机不输气等 5 开关 3.1.3 不得串联连接 布线系统以及继电保护系统 是与国际标准相同的 第3.0.2条对未实行监理时 将电气设备安装在非导电场所内 其额定电压的区段划分引自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气装置的电压区段》GB/T 高压的电气设备 50300的有关规定外 而是要求与保护导体干线连接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应密切注意试验标准的更新 3.1 一是电动机或其他电动执行机构等与建筑设备脱离 当然末端插座(灯具)的保护接地导体(PE)连接时是要剪断的 3.1.2 是原规范的强制性条文 3.1.4 如建筑设备有输入输出 但考虑到各规范的专业性质不同 施工时应首先确认与电气设备连接的保护导体应为保护导体干线 低压和特低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的检测或交接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