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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灌木1050株/丛以上 其他季节按作业设计进行樵采 其中灌木覆盖度不小于20% 或杂竹覆盖度不小于40% 有林地封育中 水土流失严重地区 表19.2.2 选择适宜的封育类型 风沙危害特别严重地区 19.2.2 2 以及林下有分布较均匀的幼苗3000株/丛以上或幼树500株/丛以上 轮封是指封育期间 在薪炭林和饲用林(草)的封育区域进行轮封 封育年限 当地群众生产 封育设计 林木分布均匀 19 灌草型符合灌草综合覆盖度不小于50% 根据封育区具体情况 2 将封育区划片分段 封育小班应同时满足小班郁闭度不小于0.60 灌草型 在边远山区 半封是指在封育期间 应满足封育小班的乔木郁闭度不小于0.20 且分布均匀 封育年限设计标准应根据封育类型按表19.2.2的规定执行 应依据项目区立地条件 灌木覆盖度不小于30% 封育类型 灌木型 割草等生产活动的封育方式 且分布均匀 且当地居民以林草作为主要燃料和饲料的封育区域进行半封 在有一定目的 乔灌型 林木覆盖度较大的封育区宜采用半封 水库集水区 19.2.1 全封是指在封育期间 封育作业措施 附图 灌木覆盖度或每公顷保有林木数三项条件之一视为合格 封育设计 且灌木分布均匀 1 乔木型应符合乔木郁闭度不小于0.20 封育类型分为乔木型 在人为破坏严重的区域宜实行全封 适当降低上述标准 封山(沙)育林作业应以封育区为单位 应依据项目区水土流失情况 生活和燃料等有实际困难的非生态脆弱区的封育区宜采用轮封 设计标准符合乔木郁闭度 竹林型有毛竹450株以上 封育规划设计应包括下列规定 以及恢复植被较困难的封育区宜采用全封 或有灌木900株/丛以上 竹林型 设计内容应包括封育区范围及概况 乔灌型应符合乔木郁闭度不小于0.20 灌木型应符合灌木覆盖度不小于30% 无林地和疏林地封育中 封育效益及相关附表 19.2 封育方式 乔灌木总盖度不小于60% 封育组织和封育责任人 封育年限设计标准 19.2.2 确定封育方式为全封 或平均有乔木1050株以上 或乔灌木1350株/丛以上 半封或轮封 19.2.1 封育工程 轮流实行全封或半封的封育方式 原有植被状况及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实际 禁止除实施育林措施以外的一切人为活动的封育方式 江河上游 林木主要生长季节实施全封 年均降水量在400mm以下的地区应根据实际情况 封育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封育方式的选择除按本条执行外 19.2 1 灌木林地封育中 树种生长良好 投资概算 在主要树种萌蘖能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