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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客土造林 扰动后凹凸不平的地面应削凸填凹 恢复林草的 取料 坑凹回填治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表13.3.4是根据各地实际土壤资源状况与农作物 13.3 13.3.10 裂缝很窄时需要在表层适当扩口后再填充 可先铺一层易风化岩石碎屑 1 并可视林草种采取犁耕 应根据土源 13.3.4 因各地土壤特性不同 在黄土区或有取土条件的地方 结合近年来多项生产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 1 然后铺覆0.3m厚的黏土防渗层 矿坑地应采取回填 裂缝填充物也可以使用其他固体废弃物(如煤矸石) 扰动后地面相对平整或粗平整后的土地 高寒草原草甸区必要时可采用人工剥离方式 分区覆土厚度 如井巷开采产生塌陷地等 对于矿坑地复垦成为农林草用地的 恢复林草地的 5 生产建设项目土地整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采取机械或人工辅助机械对田面进行细平整 地下水出露地区 湖泥 工程永久征地范围内的裸露土地和未扰动土地一般恢复为林草地 积水塌陷盆地可有计划地改造为水域 3 应在清除地表临时建筑 黄土覆盖地区可不剥离表土 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恢复土地生产力 以及工程管理范围内未扰动 13.3.5 2 对边坡和平台进行整治 当凹形取石场(挖砂场)周边有充足土料时 若缺乏土料 13.3 采空塌陷区裂缝(漏斗)治理一般采取填充措施 5 粉煤灰场 1 工程临时占地原土地利用类型原为耕地的 改造为鱼塘或水景观利用 河泥 弃渣场的土地整治设计应视林草植被恢复或复耕的要求执行本规范第13.3.3条~第13.3.7条的有关规定 西南土石山区土层厚度0.20m以上的 将取石场改造为农林用地 已形成的塌陷凹地 工程永久征地范围的土地整治设计应与植被恢复和建设工程设计标准相协调 优先采用机械剥离 客土等方式改良土壤 应根据工程扰动占压的具体情况以及土地恢复利用方向等选择确定土地整治内容 一是剥离坑凹 表面平整后应铺设黏土防渗层 高寒草原草甸地区 土壤肥力 再覆表土 13.3.3 坑凹回填应充分利用废弃土 地表为风沙土 4 尾矿(砂)库中有毒有害物质应采取净化处理措施 本条规定均为具有普遍性的改良措施 则采取坑凹平整和边坡修整加固工程 少土地区也可采用客土造林 种藕或进行其他利用 可采取挖深垫高措施 可推土回填平整恢复为农业用地 栽植带土球乔灌木 地质条件 耕地的耕作层厚度一般要求0.3m以上 13.3.8 石料场开采边坡 但西南土石山区由于土壤资源匮乏 周边地表径流量大小情况 覆土来源应优先选择表土厚度大于0.30m 土壤改良措施差别较大 草地和梯田等 一般以不污染水源和土壤为原则 范围应为工程征占地范围内需要复耕或恢复植被的扰动及裸露土地 可采取机械或人工辅助机械对田面进行细平整 回覆利用 13.3.1 恢复为林地 工程建设未扰动的区域应根据水土流失防治和林草种植需求采取土地整治措施 取料凹坑 13.3.11 表土剥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层覆土 垫高区进行农业开发利用 沟道洪水处理应符合有关防洪标准的规定 采取边坡防护工程 13.3.11 工程施工中 坑凹地应根据条件回填并恢复原有土地利用类型 粉煤灰 生产建设项目土地整治 主要可分为两种情况 石灰等改良土壤 1 临时征地结束使用后改变土地用途的 回填 13.3.9 有条件的地区 建筑垃圾的基础上进行土地整治 本条说明如下 3 4 改造为林草用地 塌陷深度小于1m的 带土球造林的方式 1 2 压实度较高的应予以翻松 应优先选择具有根瘤菌或其他固氮菌的绿肥植物 1 塌陷凹地治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恢复为水田和水浇地的 复合肥或其他肥料 表层覆土 在干旱 恢复地自然条件 覆土措施 在采取削坡开级等措施保证边坡稳定的前提下 扰动占压土地的平整及翻松应符合下列规定 清淤及堆放弃渣等施工扰动或占压地表形成的裸露土地 3 对凹形取土场整治 坑凹是基建和生产过程中挖掘形成的 根据其塌陷深度采取相应整治措施 并应修建四周的防洪排水设施 在恢复植被或耕作前应采取土地整治措施 风化砂岩时 然后铺熟化土 13.3.1 确定表土剥离的厚度和施工方式 一般恢复为耕地 恢复为耕地的 可施加黑矾 4 2 尾矿(砂) 先铺设黏土或采取其他防渗措施 土地改良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利用方向等因素分析确定覆土的必要性及覆土厚度 并应按表13.3.4取值 厚度0.2m以下的视其具体情况可采取人工辅助机械剥离 2 13.3.2 减少覆土量 在土料缺乏的地区 复合肥或其他肥料 供养殖或其他用途 尾矿(砂)库 如取土场 应优先考虑耕地覆土厚度0.3m以上 山丘区可采用机械方式剥离表土 3 盐渍化土地 或将其改建为蓄水池或养殖水塘 进行粗平整 施工条件等因素 土地平整及翻松 铺覆草坪时覆土厚度不小于0.10m 13.3.10 根据水土保持要求需要采取措施的裸露土地 并应符合土地复垦有关标准的规定 另外 表土回覆 林木 覆土厚度应根据土地利用方向确定 3 废砂填平坑凹 田面平整和犁耕应符合下列规定 以及水利配套设施恢复 应根据表土厚度及分布均匀程度 1 宜采用废弃土石回填后进行土地整治 土地恢复利用方向应根据原土地类型 深度为1m~3m的 赤泥等场地整治应满足下列要求 可采取灌水洗盐 路基两侧取土后未回填的基坑 田面平整和犁耕 草的生长需求确定的 较宽的裂缝可直接填充 应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有关要求 石膏 13.3.6 应恢复灌溉及配套水利设施 2 石料或矿渣 恢复为耕地的 挖深区可蓄水养鱼 3 2 改造为农林草用地或其他用地 具体设计时应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实践有关土壤改良经验或经试验确定 弃渣场表面为大粒径渣石并需恢复为耕地的 木屑等进行改良 半干旱地区凹形采石(挖砂)场可首先利用岩石碎屑平整采石场坑凹 当土方来源充足时 使之恢复到期望的可利用状态 小型浅层露天采场和大型深层露天采场等 土地改良 2 提高资源利用率 将其改造成蓄水池(塘)作为水产养殖用地 13.3.7 并应采取临时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立地条件及土地利用规划等综合确定 土地整治是指对被破坏或占压的土地采取措施 2 土层较厚的平原区 取沙场 截排水工程 工程管理范围的绿化区可在田面细平整后增施有机肥 排水压盐 pH值超标土地 采空塌陷区裂缝(漏斗)治理宜采取填充措施 3 也可根据水源和生产需求 在降水量丰沛 采用岩屑 表13.3.4 4 2 1 在平整土地表面覆土 其他一般恢复为林草地 施工道路和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结束后 可视地形地貌 13.3.9 养护 13.3.2 漏水盆地应因地制宜进行整治 取石场 扩口开挖深度一般以不超过3m为宜 犁耕 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应小于0.30m 1 缺土 营造灌木林可视情况降低覆土厚度或不覆土 整平 黄土覆盖地区不需覆土 填平后恢复植被或种植农作物 坡面水系工程 赤泥库排废期满后 二是塌陷凹地 主要包括表土剥离及堆存 生产建设项目土地整治 碾压密实后厚度不应小于0.30m 临时用地的土地整治应满足下列要求 13.3.12 厚度可取0.20m~0.80m 注 应对表层草甸土进行剥离 工程永久占用或淹没耕地的表层熟化土 2 占地性质 1 开挖 回填后应平整地面 工程建设中剥离的表层熟化土应作为覆土土源集中存放 可添加污泥 复垦成为农林草用地 13.3.6 应增施有机肥 土层较薄的山丘区 13.3.4 3 本规范规定了西南土石山区耕地覆土厚度0.20m~0.50m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