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水坝基应采用截渗或排渗措施进行处理 可采用填干土(或抛石)挤淤修筑阻滑体 清理并回填夯实水井 7.6.2 岩石基础应设置结合齿墙 7.6.6 1.0 岩石岸坡削坡不应陡于1 7.6.7 坝基 深度不应小于1.0m 地基及岸坡处理 淤土强度较低时 清除草皮 厚度较大的黄土地基或台地 坝体填筑前应对地基及岸坡进行处理 应铺设排水管 淤土坝基应选用下列办法处理 坟墓等 开挖导渗沟 坝高在20m以下的 7.6.1 7.6.3 拆除各种建筑物 7.6.8 岩石地基应先清除表层覆盖物 满足渗透稳定和允许渗流量要求 再打眼放小炮开挖 0.5 齿墙尺寸和条数应符合有关设计要求 或修筑人工盖重 岸坡应设结合槽 可设1道结合槽 使淤土自然固结 应改用人工开凿 1.0 腐殖土等 坝高在20m~30m的 接近设计高程0.5m时 截断上游来水 宜设2道结合槽 土质岸坡削坡不应陡于1 湿陷性较强 洞穴 断层破碎带应采用深挖充填置换方法处理 7.6.4 坝基泉眼和裂隙渗水应采用箱堵塞法和水玻璃(硅酸钠)掺水泥等方法处理 促使淤土排水固结 底宽不应小于1.0m 边坡可取1 树根 7.6 7.6.5 应采用预浸水法处理 当泉水和裂隙渗水较大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