杆式组件吊装宜采用两点吊装 装 未贴紧的局部间隙不得超过5mm 10.3 砖 组件上应设有明显的吊点标志 2 水平构件支撑不宜少于2道 预制柱或墙体组件的支撑点距底部的距离不宜大于柱或墙体高度的2/3 对于墙 平面位置 吊装时应采取保证其平面外稳定的措施 与金属 1 临时支撑应设置可对组件的位置和垂直度进行调节的装置 柱组件的安装应先调整组件标高 3 长度较大的组件可采取多点吊装 垂直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10.3.2 底层组件安装前 吊装时一般先调整组件下部控制点的标高 组件吊装就位后 3 细长组件应复核吊装过程中的变形及平面外稳定 10.3.6 装 并应设置防潮垫或采取其他防潮措施 除监测梁两端柱的垂直度变化外 安装柱与柱之间的梁时 吊装过程应平稳 1 用木夹板连接的接头钻孔时应将各部分定位并临时固定一次钻通 模块化组件应采用多点吊装 木结构的各组件结合处应密合 3 水平组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方形垫板边长或圆垫板直径不应小于螺栓直径的3.5倍 且不应小于柱或墙体高度的1/2 预制墙体 10.3.8 应复核基层的标高 10.3.4 应监测柱的垂直度 螺栓垫板的厚度不应小于螺栓直径的0.3倍 10.3 10.3.1 安 其他层组件安装前 再调整平面位置 应设置防止发生失稳或倾覆的临时支撑 10.3.9 1 尚应监测相邻各柱因梁连接影响而产生的垂直度变化 再调整组件垂直度 10.3.3 组件安装采用临时支撑时 除设计文件规定外 然后调整组件垂直度 当采用钢夹板不能一次钻通时应采取保证各部件对应孔的位置 大小一致的措施 10.3.7 应立即停止吊装并调整偏差 竖向组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复核组件连接件的位置 吊装前设定控制点 接缝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应及时校准并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 安 拧紧螺帽后螺杆外露长度不应小于螺栓直径的0.8倍 组件的标高 组件吊装就位过程中 应监测组件的吊装状态 应复核已安装组件的轴线位置 2 平面位置 板类组件 组件为平面结构时 安装就位后 预制木结构螺栓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符合下列规定 复核组件顶部控制点坐标 上述调整完成后 10.3.7 安装时应设置必要的临时支撑 柱类组件 混凝土等的结合部位应采取防潮防腐措施 调整组件垂直度的缆风绳或支撑夹板应在组件起吊前绑扎牢固 2 标高 1 当吊装出现偏差时 石 10.3.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