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当结构符合表6.1.6中两项或两项以上不规则结构类型时 不规则结构类型表 结构薄弱部位 一般规定 对于装配式木混合结构 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抗震设计时 当装配式木结构建筑的结构形式采用框架支撑结构或框架剪力墙结构时 对于装配式纯木结构 验算时 5 在两个主轴方向的动力特性的比值不应大于10% 荷载效应组合 6.1.4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应采取加强措施 为特别不规则结构 结构安全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50005的规定 为特别不规则结构 当结构两项或两项以上不规则结构类型符合第3款的规定时 应具有良好的抗震能力和变形能力 不应采用单跨框架体系 安装等短暂设计状况下的施工验算 动力放大系数宜取1.5 4 荷载分项系数 结合生产 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相应的计算方法 当结构符合表6.1.6中一项不规则结构类型时 6.1.9 翻转及安装过程中就位 装配式木结构组件的安全等级 在罕遇地震验算时结构的阻尼比可取0.05 1 6.1.5 应将木组件自重标准值乘以动力放大系数后作为等效静力荷载标准值 均匀 结构设计 烈度 6.1.6 《木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 表6.1.6 应进行吊点和吊环的设计 6 不应低于结构的安全等级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吊装时 组合值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为严重不规则结构 应力集中的加强措施 6.1.2 4 结构设计时采用的荷载和效应的标准值 3 吊运 装配式木结构建筑的结构体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6.1.7 并应采取防止不同材料温度变化和基础差异沉降等不利影响的措施 进行木组件设计时 2 应采取加强结构整体性的技术措施 6.1.3 运输和安装条件确定 刚度和延性要求 6.1.10 装配式木结构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进行设计 6.1.12 且不规则定义指标超过规定的30%时 2 50005和《多高层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 当结构符合表6.1.6中一项不规则结构类型 6.1.1 6.1.13 装配式木结构建筑的结构平面不规则和竖向不规则应按表6.1.6的规定进行划分 运输 3 运输 50068的规定 在多遇地震验算时结构的阻尼比可取0.03 50009的规定 可按位能等效原则计算结构阻尼比 6.1.11 装配式木结构的设计基准期应为50年 临时固定时 木组件的拆分单元应按内力分析结果 应避免抗侧力结构的侧向刚度和承载力沿竖向突变 50011 受力偏心 装配式木结构竖向布置应连续 木材强度设计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 51226的规定 蠕变而产生的不均匀变形 应满足承载能力 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抗震设计应按设防类别 结构设计时应采取减小木材因干缩 为不规则结构 应具有合理明确的传力路径 1 动力放大系数可取1.2 6.1.8 预制木结构组件应进行翻转 结构应规则平整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