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2 超出使用水平和应用范围的设计将会造成浪费 9.1.1 一般规定 本规范仅结合综合医院的特点进行规定 易造成投资浪费和运营不经济 并应具备可持续发展的条件 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运行效益 并应满足医院总体规划要求 国内已有智能化技术相关的国家 若未进行智能化系统总体架构和使用功能的优化设计 但由于智能化技术的迅速发展 9.1.3 9.1.3 医院智能化设计直接影响医院的使用功能 9.1 行业标准和规范 9.1.2 更细致的技术要求和设计规定可参考其他标准和规范 扩建项目和分期实施的项目 特别是改建 一般规定 智能化子系统的设置应符合医院现有的管理理念和模式 50314 9 9.1.1 医院应根据需求进行智能化系统总体架构设计 如《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设计时还应考虑预留可发展空间 16等 智能化系统的子系统设置应满足医院应用水平及管理模式要求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9 9.1 智能化系统 50314等的有关规定 智能化系统 智能化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