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根桩的单桩竖向承载力应通过单桩静载荷试验确定 2 水灰比宜小于0.6 直至浆液溢出孔口再停止注浆 9.2.3 主要考虑水下灌注混凝土的强度 套管拔出过程中应每隔2m施加灌浆压力 钻机成孔可采用天然泥浆护壁 可塑性 灌浆过程结束后 也可用碎石或细石充填再灌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 投入量不应小于计算桩孔体积的0.9倍 拔除注浆管后应立即在桩顶填充碎石 3 5 钢筋搭接焊缝长度双面焊不得小于5倍钢筋直径 直到顶端溢出浆体的黏稠度与注入浆体一致时为止 单面焊不得小于10倍钢筋直径 当无试验资料时 4 4 注浆量和注浆压力 提高系数一般可达1.2~2.0 当通过水下浇注管或带孔钻杆或管状承重构件进行浇注混凝土或水泥砂浆时 且不应大于15mm 填料应经清洗 当地下水流速较大可能导致水泥浆 钢筋的放置应在临时套管拔出之前完成 砂浆或混凝土流失影响灌注质量时 1 注浆材料 应选用圆形骨料 可按本规范式(7.1.5-3)估算 树根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水下浇注混凝土配合比 砂土 2 造成微型桩的失稳与扭曲时 9.2.1 对新建建筑宜采用直桩型或斜桩网状布置 应采用间隔施工 粉土 在风化或有裂隙发育的岩层中灌注水泥浆时 并在1 由孔底使浆液逐渐上升 灌注材料可用水泥浆 二次注浆对桩侧阻力的提高系数与桩直径 2 细石混凝土或其他灌浆料 钢筋笼应采用悬挂或支撑的方法 9.2.4 碎石土及人工填土等地基处理 水泥浆或水泥砂浆形成的直径小于300mm的灌注桩 9 本规范建议取1.2~1.4 第一次注浆浆液初凝时 9.2 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2mm 护筒或其他保护措施 3 采用管材作为承重构件时 方可进行二次及多次注浆 且宜通长配筋 水下浇注管或带孔钻杆的末端应埋入泥浆中 树根桩 通过临时套管灌注水泥浆时 桩侧土质情况 4 水灰比不宜大于0.55 浇注过程应连续进行 一次注浆时 树根桩主筋不应少于3根 当采用水泥浆二次注浆工艺时 质量和可泵送性等 5 水泥含量不应小于375kg/m 应缩短吊放和焊接时间 6 填灌时应同时用注浆管注水清孔 灌注施工时 应采用可靠的支撑和定位方法 当采用碎石或细石充填再注浆工艺时 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应大于纵向钢筋净距的1/4 3 应符合本规范第9.4.4条的规定 黏性土 1 树根桩采用的灌注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以防止相邻桩孔移位和窜孔 桩位允许偏差宜为±20mm 可通过其底部进行灌浆 黏聚性 应进行桩孔测试和预灌浆 桩身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1% 3 近年来 确保灌浆或浇注混凝土时的位置和高度 淤泥质土 灌浆管中应充满水泥浆并维持灌浆压力一定时间 应采用永久套管 工程实践表明 树根桩的直径宜为150mm~300mm 施工时 在斜桩中组装钢筋笼时 树根桩适用于淤泥 水泥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 二次注浆水泥浆压力宜为2MPa~4MPa 水泥浆的制配 9.2.4 注浆压力宜为0.3MPa~1.0MPa 9.2.2 树根桩作为微型桩的一种 9.2.1 m~2m范围内补充注浆 当采用管送或泵送混凝土或砂浆时 9.2.2 桩侧阻力可乘1.2~1.4的系数 7 对高渗透性土体或存在地下洞室可能导致的胶凝材料流失 桩身材料混凝土强度不应小于C25 以及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桩孔变形与移位 采用压力灌注混凝土 方式等密切相关 为避免水泥浆向周围岩体的流失 8 树根桩复合地基应用于特殊土地区建筑工程的地基处理已经获得了较好的处理效果 本条对骨料粒径的规定主要考虑可灌性要求 树根桩 流动性和自密实性 分节吊放时 水泥砂浆 9.2 树根桩钢筋笼宜整根吊放 对混凝土水泥用量及水灰比的要求 树根桩加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般指具有钢筋笼 遇粉细砂层易塌孔时应加套管 1 间歇施工或添加速凝剂等措施 桩长不宜超过30m 也可采用投石压浆方法形成的直径小于300mm的钢管混凝土灌注桩 应采取土层加固等技术措施 具有较好的和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