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16中的规定设置排烟设施 回廊可不设 尚应按本标准第4.4.14条~第4.4.16条的要求在外墙或屋顶设置固定窗 使其失去排烟作用 靠外墙或贯通至建筑屋顶的中庭 当烟气不会出现“层化”现象时 1)当周围场所各房间均设置排烟设施时 火灾时首先应将着火点所在的防烟分区内的烟气排出 4.1 本标准允许采用可熔材料制作的固定窗进行排烟 4 尤其是在排烟时 此外 排烟系统设计 当产生的烟气在中庭中可能出现“层化”现象时(即本标准第4.6.7条提出的烟层与周围空气温差小于15℃时) 但商店建筑的回廊应设置排烟设施 高层建筑主要受自然条件(如室外风速 3 在设计时 1 条文首先明确中庭与回廊及各使用房间之间应作为不同防烟分区处理 中庭应设置排烟设施 火灾热释放速率大 防火卷帘时 4 主要是考虑到两种方式相互之间对气流的干扰 4.1.2 在近几年的多起火灾案例中反映出仅设置机械排烟系统不能满足火灾中排烟排热的需求 则是指与回廊相连的各使用房间 因为建筑的使用功能需求而存在大量的无窗房间 建筑的中庭 在同一个防烟分区内不应同时采用自然排烟方式和机械排烟方式 人员较少但可燃物多 本条明确多层建筑优先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5 综合考虑火灾中的实际情况并经过实际调研后 受外部条件影响较少 当使用房间面积较小 2 与中庭相连的使用房间空间应优先采用机械排烟方式 回廊排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般规定 固定窗不能作为火灾初期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排烟窗 当中庭与周围场所未采用防火隔墙 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 展览建筑及类似功能的公共建筑 中庭与周围场所之间应设置挡烟垂壁 周围场所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排烟系统设计 风压 就应设机械排烟并合理设置排烟口 一般采用机械方式较多 回廊应设置排烟设施 的商店建筑 4.1.4 风向等)的影响会较大 一般规定 同一个防烟分区应采用同一种排烟方式 4.1 在大型公共建筑(商业 自然排烟口还可能会在机械排烟系统动作后变成进风口 强化排烟措施 4 娱乐 平面布局等因素 游艺场所 2)当周围场所任一房间未设置排烟设施时 为了在火灾初期不影响机械排烟 中庭及其周围场所和回廊应根据建筑构造及本标准第4.6节规定 又能在火灾规模较大后及时地排出烟和热 4 且火灾时熔化后熔滴物不会引燃其他可燃物 商店建筑 1 因此在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无窗房间要求加设可破拆的固定窗 就可采用自然排烟 但应注意保证可熔材料在平时环境中不会熔化 4.1.1 4.1.3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m 3 可采用可熔性采光带(窗)替代作固定窗 工业厂房(仓库)等建筑中 防火玻璃隔墙 放映 是根据建筑结构和产生的烟的质量来综合考虑的 防止建筑物在高温下出现倒塌等恶劣情况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 其回廊必须设置机械排烟装置 优先采用自然排烟系统 5 但需要注意的是 又可在排烟过程中导出热量 一般采用自然通风方式较多 2 如果有回廊 什么时候设置自然或者机械排烟 展览建筑及类似功能的公共建筑中长度大于60m的走道 并为消防队员扑救时提供较好的内攻条件 中庭及其周围场所和回廊的排烟设计计算应符合本标准第4.6.5条的规定 建筑排烟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 回廊与中庭之间应设置挡烟垂壁或卷帘 4.1.2 对于有回廊的中庭 在一些工业建筑中 对于无回廊的中庭 4.1.3 6 2 2 展览等) 的歌舞 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 影响排烟效果 当符合本标准第4.4.17条规定的场所时 下列地上建筑或部位 固定窗的设置既可为人员疏散提供安全环境 与回廊相连的各层房间空间和回廊应按标准要求设排烟装置 4.1.4 多层建筑比较简单 选择设置自然排烟系统或机械排烟系统 使房间内火灾产生的烟气可以溢至回廊排出 房间内没有排烟装置时 的丙类厂房(仓库) 2 4.1.1 本条提到的周围场所是指与中庭相连的每层使用房间 注 与中庭相连通的回廊及周围场所的排烟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