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 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城市居住区建筑容量和人口规模 50180-93(以下简称93版《规范》)是我国颁布实施最早 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空间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创新 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已建城市居住区规划与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 预测居住人口规模 2000年 开放 邻里和谐的生活街区”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规划的编制以及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这些年正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 绿色 为落实国家标准化改革的统一部署 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应当遵循城乡统筹 以及城市居住区开发模式 提高《规范》的政策性 为确保居住生活环境宜居适度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生活 1.0.1 2013年 卫生 宜居的依据 控制开发强度 则 绿地与绿化 目前 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是在吸取国外经验 规范城市居住区的规划 导向型 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居民居住水平的提高以及住宅市场化变革 方便 道路 形成了2002年版《规范》 保障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质量 经济有效地利用土地和空间 面临挑战 主要对地下空间使用 包括政府职能转变以及住房体制改革 建筑设计与生活需求更加多样化等诸多变化与问题 配置各项配套设施及公共绿地 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 总 促进城市居住区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请组织开展城市排水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函》(建标标函2013[46]号)要求 1.0.3 设置配套设施 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协调 合理布局 有效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建设管理行为 和谐及多样化的居住环境 1.0.2 道路交通 合理布局居住生活空间的依据 其他均为“标准” 制定本标准 卫生 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 即全文强制的为“规范” 本条明确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并应满足居民合理的生活需求 提出营造安全 生活空间宜居适度 公共安全的需要” 1.0.4 保障居住生活环境安全 我国城市居住区(小区)的实践始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 绿色发展 本条明确了城市居住区规划建设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促进资源 生态空间的合理结构”要求 竖向等技术内容进行了局部增补和修改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新时代的发展理念和发展要求 实现在标准规范名称上可直接区分“强制 93版《规范》的主体内容已使用十余年 1.0.2 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 建设类型与建设模式更加多元化 2002年版《规范》针对低影响开发再次进行了局部修订 也是使用普及率最高的城市规划标准之一 城市人口剧增 1964年原国家经委和1980年原国家建委 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形成了2016年版《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 推荐”属性的目标 公共服务供需不平衡 本标准是城市总体规划选择居住用地 则 方便 城市居住区规划建设应以营造宜人的居住生活环境为中心 形成生产 1.0.3 总 1.0.1 协调 对城市居住区规划的部分定额指标作了规定 是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包括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住宅建设项目规划与设计)合理组织建筑空间 开放 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节约土地 经济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 改善生态环境 有效管控居住用地建设的依据 共享的发展理念”和“推动发展更加开放便捷 科学合理 设计绿地等公共空间 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 美丽 共享的发展理念 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 人口老龄化等城市问题凸显 本次修订将《规范》更名为《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 《规范》已不能完全适应现阶段城市居住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需要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的重要历史时期 为规范我国城市居住区的规划建设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坚持低影响开发的建设模式 为配合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保障居民的居住生活环境符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的“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 对93版《规范》进行了局部修订 面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变化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要求 大城市交通拥堵 舒适 先后颁布有关城市规划的文件 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 舒适 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规范》进行修订 创造绿色出行的生活条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1 建设与管理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统一变更工程建设标准特征名的通知》([2017]140号)要求 和谐以及多样化的居住生活环境 伴随着我国住房体制改革的深化 本条是制定本标准的目的和意义 1 营造安全 保持地方特色 配套完善 科学合理 国防建设 绿色 美丽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应遵循创新 尺度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