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服务等设施 居住街坊 2.0.5 由支路等城市道路或用地边界线围合的住宅用地 交通场站及社区服务设施 但在实际应用中 其用地类别为住宅用地(R11 本条明确了“社区服务设施”的含义 语 居住人口规模为50000人~100000人(约17000套~32000套住宅) neigh-borhood 城市居住区 neighborhood facility 2 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 2 根据调研数据统计 residential 措施及设施项目的建设 设施需求频率及其服务半径 本条明确了“居住街坊”的概念 不可封闭管理 由城市道路或用地边界线所围合 并作为旧区改建时“填缺补漏” 2.0.5 商业服务业设施 storey 2.0.10 简称居住区 我国大多数社区的常住人口规模为5000人~12000人(约1000户~3000户) 2.0.7 green 2 社区服务及文体活动 对应城市用地分类G类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中的公园绿地(G1)及广场用地(G3) 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的用地面积规模约为130hm 一般由城市干路 用地面积2hm 行政管理分区等情况可以划定明确的居住空间边界 area 开放支路网系统 先批设施 ~18hm 一定用地范围内 配套设施完善的地区 2 也不包括居住街坊内的绿地 也可以用来评估旧区各项居住区配套设施及公共绿地的配套情况 2 一般由支路及以上级城市道路或用地边界线所围合 2 2 neighborhood 但“生活圈居住区”是指一定空间范围内 一般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 为居住区配套建设 用地规模约2hm 是居住着1000人~3000人的基本生活单元 本条明确了“公共绿地”的概念 block 明确了各级“生活圈居住区”的含义 围合居住街坊的道路皆应为城市道路 居住人口规模在1000人~3000人(约300套~1000套住宅 10-min landuse 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的用地面积规模约为32hm ) 该类设施主要服务于本街坊居民 ~4hm buildings 这也是“小街区 活动场地 里面包括与居住功能并不直接相关的其他城市功能 对应居住人口规模配套建设的生活服务设施 市政公用设施(U) residential 每个城市对社区规模的划分可能各不相同 主要包括基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 pedestrian-scale 服务水平的不同 5-min 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 卫生服务 主要包括托幼 “居住区”是城市中住宅建筑相对集中的地区 养老助残 不包括城市级的大型公园绿地及广场用地 R31) 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 公共绿地 residential 本条明确了“配套设施”的含义 neighborhood 可供居民游憩或开展体育活动的公园绿地 住宅建筑面积规模或住宅套数按一定比例配建 通常根据居住人口规模 既有利于落实或对接国家有关基本公共服务到基层的政策 术 停车场(库)等设施 2.0.7 15-min 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和居住街坊四级 neighbor-hood number 2.0.1 2.0.4 居住人口规模为15000人~25000人(约5000套~8000套住宅) 本条明确了“便民服务设施”的含义 公共绿地是为各级生活圈居住区配建的公园绿地及街头小广场 2.0.6 住宅建筑平均层数 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内 后批住宅”的管控原则 “生活圈”通常不是一个具有明确空间边界的概念 facility R21 配建社区服务设施的地区 2.0.11 与居住区的分级相对应 便利店 公共绿地以及城市道路用地的总称 5-min 2.0.3 “居住街坊”尺度为150m~250m 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的用地面积规模约为8hm 并配建有便民服务设施 支路或用地边界线所围合 配套设施齐全的地区 主要包括物业管理 2 2.0.2 2.0.8 便民服务设施 urban facility 城市中住宅建筑相对集中布局的地区 2.0.9 2 住宅建筑相对集中的居住功能区域 生活垃圾收集点 本条明确了“城市居住区”的概念 是居住的基本生活单元 由城市道路或用地边界线所围合 以居民步行十五分钟可满足其物质与生活文化需求为原则划分的居住区范围 配套设施用地 ~4hm 与原《规范》术语“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的概念基本一致 采用“生活圈居住区”的概念 landuse 也包括居住用地内的服务设施(服务五分钟生活圈范围 并据此进行公共服务 2 以及服务居住街坊的 pedestrian-scale ~50hm 对应居住区分级配套规划建设 城市可结合本市的社区管理规划对接社区服务层级 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 2.0.9 居住区用地 因此本标准将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的配套设施作为社区服务设施 居住街坊用地规模为2hm 便民服务设施 城市居住区的住宅用地 block 其中包括城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A) neighborhood 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的社区服务设施 居住区依据其居住人口规模主要可分为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 社区服务设施 各级生活圈和居住街坊配套建设的生活服务设施的总称为配套设施 总之 居住街坊内住宅建筑配套建设的基本生活服务设施 语 pedestrian-scale 市政公用设施 ~200hm 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的便民服务设施) of 配套设施 2 average “生活圈”是根据城市居民的出行能力 为居民配建相应的生活服务设施才是居住区分级的根本目的 2.0.2~2.0.4 圈内的用地功能是混合的 一般由城市干路或用地边界线所围合 密路网”发展要求的具体体现 有利于社区服务设施的落实并实施管理 商业服务业设施(B) 2.0.1 以居民步行十分钟可满足其基本物质与生活文化需求为原则划分的居住区范围 2 公共资源(包括公共绿地等)的配置 2 ~4hm neighbor-hood 并与居住人口规模或住宅建筑面积规模相匹配的生活服务设施 住宅建筑总面积与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的比值所得的层数 area public 界内与居住功能不直接相关或是服务范围远大于本居住区的各类设施用地不计入居住区用地 相当于原《规范》的居住组团规模 如校核其服务半径或覆盖情况 2 2.0.11 因此也应配备最基本的生活服务设施 逐步完善的依据 2.0.10 居住人口规模为5000人~12000人(约1500套~4000套住宅) 与基层社区管理进行对接 是住宅建筑组合形成的居住基本单元 以居民步行五分钟可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为原则划分的居住区范围 划分出的不同的居民日常生活空间 交通场站(S4) 北京市对老城区的规划管理就实行了“查漏补缺 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