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规范
2 每管宜只穿1根电缆 应满足机械强度和耐久性要求 (不含水分)或20kN/m 5.4.5 玻纤增强塑料(FRP)管等 后轮重2×47.5kN或2×50kN 4 是基于实践的安全性考虑 管孔端口应采取防止损伤电缆的处理措施 1 3 1 管路应置于经整平夯实土层且有足以保持连续平直的垫块上 管路纵向连接应采用可挠式管接头 1 系原条文5.4.5修改条文 防火或机械性要求高的场所宜采用钢管 在通过不均匀沉降的回填土地段或地震活动频发地区时 路面交通荷重(埋深不超过3m时 在可能有汽车通行的地方(有的现虽无道路但并不能断定没有载重车经过)还需计入其影响 电缆保护管内壁应光滑无毛刺 使用排管时 部分埋入混凝土中等有耐冲击的使用场所 5.4 2 每根电缆保护管的弯头不宜超过3个 接头处 较长电缆管路中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工作井 还给出有关计算数据 ~18kN/m 其载重车总重按220kN或250kN 管路坡度较大且需防止电缆滑落的必要加强固定处 直角弯不宜超过2个 2 3 1 2 管孔数量宜按发展预留适当备用 电缆牵引张力限制的间距处 电缆穿管敷设时 计入车辆急刹车时冲击力)为12kN/mm 2 5.4.3 5.4 5.4.3 采用穿管方式抑制对控制电缆的电气干扰时 依55°分布角推算出均布荷载 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且宜采用可挠性的塑料管 (相应埋深由3m至1m变化) 不得采用未分隔磁路的钢管 管路方向较大改变或电缆从排管转入直埋处 可采用阻燃型塑料管 2 电缆分支 ~35.5kN/mm 将原条文第2款中与铁路交叉时保护管埋深合并至本标准第5.3.6条中 电缆保护管敷设 电缆保护管弯头一般不会超过3个 纵向排水坡度不宜小于0.2% 可在每管合穿不多于3根电力电缆或多根控制电缆 3 5.4.7 土层的单位体积重量为16kN/m 系原条文5.4.3保留条文 保护管管径与穿过电缆数量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5.4.5 管的内径不宜小于电缆外径或多根电缆包络外径的1.5倍 宜符合下列规定 根据设计和现场施工实践 单根保护管使用时 排管的管孔内径不宜小于75mm 2 地下埋管距地面深度不宜小于0.5m 管路纵向连接处的弯曲度应符合牵引电缆时不致损伤的要求 并列管相互间宜留有不小于20mm的空隙 3 管枕配置跨距宜按管路底部未均匀夯实时满足抗弯矩条件确定 塑料管应具备相应承压能力 1 5.4.4 除发电厂 允许最大管长的计算方法宜符合本标准附录H的规定 由于FRP管强度较高 5.4.2 它与日本同类应用FPR管的技术要求一样 (含水分) 应采用钢管 3 除了覆盖土层的重量 地中电缆保护管的耐受压力 可纵长以适当间距设置管枕来直接埋土敷设 塑料管 日本《地中送电规程》JEAC 现对管枕的允许最大间距示明确定原则 3 暴露在空气中的电缆保护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管路顶部土壤覆盖厚度不宜小于0.5m 2 可采用两段保护管 5.4.6 镀锌或包塑等适合环境耐久要求的防腐处理 1 5.4.1 5 应符合下列规定 交流单芯电缆以单根穿管时 6021-2000也如此规定 4 当电缆路径复杂需要3个以上弯头时 不像塑料管需以混凝土加固 导体工作温度相差大的电缆宜分别配置于适当间距的不同排管组 需要满足工程条件自熄性要求时 变电站等重要性场所外 距排水沟底不宜小于0.3m 电缆保护管可使用钢管 地中埋设的保护管应满足埋深下的抗压和耐环境腐蚀性的要求 6 并应采取涂漆 对一台电动机所有回路或同一设备的低压电动机所有回路 电缆保护管敷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