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kV及以下电缆明敷时 扎带等固定部件的抗张强度(N) D——电缆相间中心距离(m) 注 接头与电缆连接部位宜设置伸缩节 应保持电缆配置整齐 交流单芯电力电缆还应满足按短路电动力确定所需予以固定的间距 35kV电缆自身强度满足水平支架间距1.5m和垂直支架间距3m的要求 b——夹具厚度(mm) 挂钩或吊绳等支持与固定 6.1.3 6.1.6 3 L——在电缆上安置夹具 可采用经防腐处理的扁钢制夹具 强腐蚀环境应采用尼龙扎带或镀塑金属扎带 2 5 下端和中间适当数量位置处 6.1.4 捆绳或支托件等部件 3 35kV以上高压电缆明敷时 普通支架(臂式支架) 宜设置不少于2处的刚性固定 3 扎带 应设置在电缆线路首 电缆固定用部件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并应满足金属套的应变不超出允许值 电缆敷设于直流牵引的电气化铁路附近时 应遵照本条第1款 6 应沿全长采用电缆支架 1 6.1.2 式中 应保证电缆因温度变化产生的轴向热应力无损电缆的绝缘 一般规定 1 当电缆间需保持一定间隙时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6.1 4 一般规定 2 其他固定方式可采用尼龙扎带或绳索 原标准表6.1.2中“35kV以上高压电缆”改为“35kV及以上高压电缆” 在垂直或斜坡的高位侧 35kV以上高压铅包电缆在水平或斜坡支架上的层次位置变化端 桥架 不致对电缆金属套长期使用产生应变疲劳断裂 除交流单芯电力电缆外 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适合使用环境的耐久性 应设置在上 最大跨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固定电缆用的夹具 系原条文6.1.2修改条文 3 6.1.5 未设置伸缩节的接头两侧应采取刚性固定或在适当长度内电缆实施蛇形敷设 6.1 σ——夹具材料允许拉力(Pa) 应表面平滑 应设置不少于1处的刚性固定 1 尼龙扎带或镀塑金属扎带 宜设置在每隔约10m处 电缆蛇形敷设的每一节距部位宜采取挠性固定 6.1.7 对铝合金夹具 第2款因地制宜设置 宜采用能适应方位变化且避免棱角的支持方式 电缆蛇形敷设的参数选择 伸缩节应大于电缆允许弯曲半径 应满足支架件的承载能力和无损电缆的外护层及其导体的要求 蛇形转换成直线敷设的过渡部位宜采取刚性固定 F——夹具 交流单芯电力电缆固定部件的机械强度应验算短路电动力条件 斜坡敷设 电缆与金属支持物之间宜设置绝缘衬垫 6.1.1 还宜使铠装钢丝能夹持住并承受电缆自重引起的拉力 根据工程实践经验 Pa *能维持电缆较平直时 加设的固定部位除应符合本标准第6.1.3条的规定外 h——夹具宽度(mm) i——通过电缆回路的最大短路电流峰值(A) 便于安装 6.1.9 k——安全系数 6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电缆的支持与固定 在终端 应设置适当的固定部位 交流单芯电力电缆的刚性固定宜采用铝合金等不构成磁性闭合回路的夹具 该值可增加1倍 在35kV以上高压电缆的终端 垂直敷设 吊架的允许跨距(mm) 扎带等的相邻跨距(m) 直接支持电缆的普通支架(臂式支架) 采用钢丝铠装电缆时 6.1.11 表6.1.2 接头或转弯处紧邻部位的电缆上 不得采用铁丝直接捆扎电缆 电缆的支持与固定 电缆明敷时 接头两端等受力部位 且宜按允许拘束力条件确定 与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2 σ取80×10 取大于2 吊架的允许跨距宜符合表6.1.2的规定 且宜在直线段每隔不少于100m处 6 50168的规定一致 末端和转弯处以及接头的两侧 6.1.10 可在支架上设置支托件等 6.1.2 1 水平敷设 6.1.8 应适应工程条件下的布置要求 2 并宜满足下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