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露使用防水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2级 以降低火灾风险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1 B1级(难燃) 浸水情况 材料工程要求 本条规定了防水材料选用的基本原则 一般规定 1 防水材料的耐久性是实现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的基础 故规定“防水材料的耐久性应与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相适应” 8624进行测试和判定 一道防水层指具有独立防水功能的构造层 防水材料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道防水层厚度应满足防水设防的最小厚度要求 防水材料影响环境的物质和有害物质限量应满足要求 雪荷载 30982 每道防水层均应具备一定的厚度要求 8624将材料燃烧性能分为A级(不燃) 极限温差 1066等标准的规定 水压 3 可根据工程部位及使用环境条件进行选材 3.1.3 环境最高及最低气温 3.1 风荷载 一般规定 3.1.2 41078及《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JC 2 B2级(可燃)和B3级(易燃) 《建筑防水材料有害物质试验方法》GB/T 种植 3.1.1 有害物质限量可参考国家现行标准《建筑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GB 3.1.1 交通荷载等 3 外露使用的防水材料燃烧性能等级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3 3 材料性能应与工程使用环境条件相适应 以满足防水功能要求 工程使用环境通常包括防水材料的暴露使用情况 材料工程要求 2 外露使用的防水材料不应为易燃材料 防水材料的耐久性应与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相适应 3.1.2 3.1 环境中腐蚀性介质种类与浓度 振动 降水量 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