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配套的服务 宴会厅 一般而言 服务的客房数量等有关 4.3.6 厅 休息区 公共卫生间和浴室 本条依据行业标准《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在设置无障碍客房旅馆中 并应设1个内设污水池的清洁间 男女公共卫生间应分别设前室或盥洗室 大于4个厕位的男女公共卫生间应分设前室 4.3 卫生器具的数量应符合表4.3.4的规定 振动并会在夜间营业的健身 本条规定了设置无障碍厕所和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公共卫生间的要求 62改造的集中式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公共设施之间应提供无障碍通行流线 62-2014第4.1.11条综合考虑 两侧布置客房时 行李寄存 与建筑布局方式 公共卫生间 4.3.5 餐厅 不附设卫生间的客房 是与无障碍客房配套的设施 公共部分 游泳池等功能空间 无障碍通行流线连接指的是通道应为无障碍通道 减振处理 4.3.7 本条是保障旅馆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 本条目的是方便使用者 双面布房的公共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40m 设置无障碍客房的小型旅馆大堂(门厅)附近应设置无障碍卫生间或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公共卫生间 单面布房的公共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30m 会议室 4.3.2 4.3.3 公共部分 旅馆大堂(门厅)附近应设公共卫生间 总服务台 建筑层数 旅馆中可能产生较大噪声和振动的餐厅 电梯设置的最低要求可改为4层及4层以上设乘客电梯 旅馆的公共设施包括大堂 水疗 功能可根据旅馆的服务定位进行选项 本条是对产生强噪声 有高差处需用轮椅坡道 本条为走道净宽的最低标准要求 4.3.4 将设置电梯条件定为“3层及3层以上的旅馆建筑” 走道净宽应保证1.40m~1.60m 4.3.7 应根据具体情况计算确定 单侧布置客房时 4.3.1 至于电梯的配置包括电梯的台数 本规范仅要求设置无障碍客房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的通知》(建办标[2021]19号) 走道净宽应保证1.50m~1.80m 4.3.2 4.3.5 歌舞厅 4.3.1 4.3.4 最窄处不得小于1.40m 当条件不具备时 无障碍电梯或升降平台处理 娱乐场所布局提出的要求 4.3.3 也可设置在公共卫生间内 乘客电梯厅 最窄处不得小于1.30m 健身 附属娱乐场所应远离客房和其他有安静要求的房间 并应对其进行有效的隔声 3层及3层以上的旅馆应设乘客电梯 应满足无障碍通行流线的要求 4.3 对于按照现行行业标准《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中型和大型旅馆大堂(门厅)附近应设置无障碍卫生间 多功能 额定载重量和额定速度 4.3.6 应根据床位数设置集中的公共盥洗 清洁间可在大堂(门厅)区域单独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