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构筑物高度—半以上埋于地下时 对盛水构筑物进行抗震验算时 本章内容适用于钢筋混凝土 一般规定 盛水构筑物不应采用砌体结构 6.1 设防烈度为7度各种结构型式的不设变形缝 6.1 单层水池 一般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和砌体结构的各种功能的盛水构筑物 提高抗震安全 下列情况的盛水构筑物 本节内容基本上保持了原规范的规定 设防烈度为8度的地下式 不应采用砌体结构 当设防烈度为8度 当满足抗震构造要求时 6.1.4 无变形缝构造的钢筋混凝土或预应力混凝土的有盖矩形水池 6.1.2 6 当构筑物高度一半以上位于地面以上时 并对位于9度地区的盛水构筑物明确了计算竖向地震作用的要求 平面长宽比小于1.5 6 可按地下式结构验算 盛水构筑物 其他材质的盛水构筑物可参照执行 此外 6.1.1 也将是不经济的 可不进行抗震验算 3 2 提高其抗震能力 主要考虑到砌体结构的抗拉强度低 结合当前大型水池和双层盛水构筑物的兴建 如果执意加厚截面厚度或加设钢筋 应计算竖向地震作用效应 设防烈度为8度的地下式敞口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圆形水池 做了修正和补充 盛水构筑物 6.1.3 对不需进行抗震验算的范围 并应与水平地震作用效应按平方和开方组合 稳妥可靠 补充明确了当设防烈度为8度和9度时 9度时 难以满足抗震要求 不如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位于设防烈度为9度地区的盛水构筑物 可按地面式结构验算 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