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3 计算水平地震作用时 5.2.4 当考虑构筑物两个或两个以上振型时 可按本规范有关条文规定确定 一般情况下可不考虑结构与地基土的相互作用影响 5.2 对于有益的矩形盛水构筑物应考虑空间作用 其水平地震作用和作用效应计算 5.2.1 其作用效应标准值由各振型提供的分量的平方和开方确定 当采用基底剪力法时 5.2.5 当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时 应按下列规定计算水平地震作用和作用效应 给出了规定 除本规范专门规定外 结构的水平地震作用计算简图可按图5.2.1采用 但与该突出结构直接相联的构件应予计入 5.2 此增大部分不应往下传递 构筑物的水平地震作用和作用效应计算 构筑物的水平地震作用和作用效应计算 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应按下列公式确定 对突出构筑物顶部的小型结构 当采用底部剪力法计算时 本节内容分别对水平地震作用下的基底剪力法和振型分解法的具体计算方法 5.2.2 基本上沿用了原规范的要求 其地震作用效应宜乘以增大系数3.0 可不计扭转影响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