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量 对于原材料计量 10171的有关规定 粗 及时调整粗 6.3.1 在执行配合比进行计量时 每盘混凝土原材料计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2的规定 表6.3.2 细骨料计量包含了骨料含水 每一工作班开始前 原材料计量宜采用电子计量设备 应对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准 都是现代混凝土生产所要求的 6.3.2 混凝土生产单位每月应自检1次 无论是规模生产可控性还是控制精度 原材料计量偏差应每班检查1次 拌合用水计量则应把相当于骨料含水的水扣除 采用电子计量设备进行原材料计量对混凝土生产质量控制意义重大 混凝土生产企业应重视计量设备的自检和零点校准 保证计量设备运行质量 由于拌合用水和外加剂用量对混凝土性能影响较大 计 6.3.3 各种原材料计量的允许偏差(按质量计 并应定期校验 细骨料和拌合用水的称量 目前计量设备可以满足要求 应具有法定计量部门签发的有效检定证书 6.3 6.3.3 应根据粗 计 6.3.2 6.3.1 6.3 所以本次修订提高拌台用水和外加剂计量控制水平(原来允许偏差为2%) 细骨料含水率的变化 量 计量设备的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站(楼)》GB/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