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2 因此 经济上非常合算 原材料进场 不得混入杂物 并应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应按本标准第7.1节的规定进行进场检验 细骨料应按不同品种 如有结块 外加剂的送检样品应与工程大批量进货一致 6.2.3 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等 应进行复检 合格者方可使用 单独存放 粗 原材料进场 品种和牌号进行标识 6.2.1 混凝土骨料含水情况变化是长期以来影响混凝土质量的重要因素 很难在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对骨料含水情况变化做相应的准确调控 液态外加剂应储存在密闭容器内 原材料进场检验对于混凝土质量控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不同矿物掺合料以及水泥不得混杂堆放 应杜绝外加剂送检样品与工程大批量进货不一致的情况 储存时应予以注意 矿物掺合料存储时 合格者应经粉碎至全部通过600μm筛孔后方可使用 并应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6.2.2 并应按不同的供货单位 矿物掺合料存储期超过3个月时 并应采取防潮措施 6.2.3 6.2.6 供方应按规定批次向需方提供质量证明文件 6.2.4 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硫铝酸盐水泥超过45d)属于过期 混凝土拌合时也不利于均匀分布 建造大棚等遮雨设施一次性投资有限 粉状外加剂应防止受潮结块 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建造大棚等遮雨设施 6.2 有些液态外加剂经过日晒和冻融后质量会下降 6.2.5 出现结块的水泥不得用于混凝土工程 6.2.1 水泥在潮湿情况下容易结块 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型式检验报告 区分矿物掺合料和水泥不得大意 目前国内许多搅拌站已经实施这一措施 应防潮防雨 水泥结块后质量受到影响 可节约大量调控付出的材料成本和为质量问题付出的代价 工程中存在将矿物掺合料和水泥搞错的质量事故 6.2.4 混凝土原材料进场时 6.2 可大大提高混凝土质量的控制水平 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分批存储 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 水泥应按不同厂家 粉状外加剂受潮结块会影响质量 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应有明显标记 6.2.6 6.2.5 外加剂产品还应提供使用说明书 对质量重新进行检验是必要的 因为原材料质量是混凝土质量的基本保证 合格者方可使用 应进行复检 粗 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硫铝酸盐水泥超过45d) 混凝土原材料进场时 应进行检验 规格分别堆放 细骨料堆场应有遮雨设施 质量证明文件应存档备案作为原材料验收文件的一部分 原材料进场后 并应防晒和防冻 如有沉淀等异常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