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方案难以实施 光束非垂直于场地平面 场地特征等因素 满足比赛要求 有电视转播的体育馆灯具布置应符合表6.3.3的规定 灯具宜按图6.3.2-1进行布置 6.3.2 混合布置 在进行体育馆照明设计时 6.3 又要满足照明质量要求 体育馆双马道布置灯具位置 所有灯具瞄准角应在25°~65°之间 3 6.3.1 169-2005制订 混合布置宜选用具有多种配光形式的灯具 因此 顶部布置示意图 体育馆单马道布置灯具位置 灯具布置在场地上方 1 空间较低是指高度在8m及以下的场所 马道端点与场地底线中点的连线的投影线与底线的夹角宜大于30°(图6.3.2-2 更要注重照明功能的需求 顶部布置宜选用对称型配光的灯具 给照明设计师在设计方案时造成很大的困难 有电视转播的体育馆灯具布置 体育馆由于受地理位置及场地大小的限制可选择不同的照明方式 在实测调查的体育馆中沿马道两侧光带布置占所有照明方式的比例约为80%左右 使得体育场馆照明达到最佳的效果 建筑及结构特点 对于不同运动项目提出了具体要求 图6.3.2-3 在进行体育场馆照明设计时 本条列出了体育馆照明灯具的几种常用布灯方式 适用于垂直照度要求较高以及有电视转播要求的体育馆 灯具位置不应对运动员的主视线方向造成影响 本标准规定在体育场馆建筑设计时 适用于空间较低 表6.3.3所列各类体育馆灯具布置规定主要参考了国际照明委员会《体育赛事中用于彩电和摄影照明的实用设计准则》CIE 结构 体育馆灯具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体育馆级别等情况选用合适的布灯方式和能够满足要求的灯具 体育馆灯具宜采用下列布置方式 6.3.1 3 在进行体育馆建筑 适用于大型综合性体育馆 既要达到照度标准 表6.3.3 6.3 直接影响到运动员比赛 6.3.3 灯具布置在场地两侧 电气设计时宜参考本条所列的灯具布置方式为体育馆照明设计师预留灯位 6.3.2 是在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综合各体育运动联合会以及国际体育照明标准制订的 1 在调研中发现 两侧布置宜选用非对称型配光灯具布置在马道上 2 使得比赛场地达不到良好的照明效果 体育馆灯具布置 要根据体育馆建筑结构可能安装灯具的高度和部位确定布灯方案 这些要求充分考虑了各运动项目的特点 无电视转播要求的体育馆 顶部布置 由于比赛场馆前期的建筑设计没有很好的考虑照明功能的需求 顶部布置和两侧布置相结合 图6.3.2-1 2 宜满足表中对灯具布置提出的要求 体育馆灯具布置 不但要考虑到建筑造型的美观 光束垂直于场地平面 两侧布置 图6.3.2-2 图6.3.2-3) 宜根据运动项目情况 6.3.3 在进行专项运动照明设计时 所设计的马道位置及灯具安装高度不到位 在前期建筑设计马道设置时要充分考虑到照明功能的要求 要与照明设计师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