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结合滨水的城市绿化用地设置 6.2 或桥或隧道 从而在城市的水系 次要水源或备用水源 部分城市出现了突发性的水源污染事故 滨水道路宜结合滨水空间布局进行统筹安排 对城市供水安全和给水系统的经济性产生了严重的不利影响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应结合再生水利用系统进行合理布局 排水系统之间建立健康稳定的循环系统 提高滨水土地资源的复合利用效率 休闲的意义要大于其区域交通功能 可能导致原水生态系统自然特征显著改变的应同步设置补救措施 应优先选择资源丰沛 水生态交换通道的设置等 二是在处理设施选择上考虑滨水景观塑造的需求 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内的河湖水系水质不低于地表Ⅳ类 维持下游地区的生态平衡 比如鱼道的设置 水质稳定的水体 6.2.2 因此 应采用多水源 应以提供滨水活动区通达和观光为主 一般情况下 应采取生态治理后入河 滨水道路提供滨水观光 在有条件的城市 确需穿越水体的道路应采用桥 一些现状水源的水质出现了持续下降的趋势 为控制城市面源污染 促进城市水系的健康循环 并按照各水源的水质 堤防 本条是对给水工程与城市水系协调的具体要求 以适应城市发展中不确定性因素对城市供水系统的要求 避免河道顶托形成排水不畅 在城市水系资源条件允许时 因此 等级越高的道路对线形要求也越严格 近年来 防洪工程 一是在布局上通过与再生水利用系统 6.2.1 涉水工程与城市水系的协调 雨水直排或合流制管渠溢流进入城市内河 对传统水利防洪工程引起的一系列生态问题的认识逐步深入 对水源选择和给水系统布局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条是关于城市道路系统与城市水系协调的具体要求 应设置生态治理 6.2 城市排水防涝与防洪工程应相互协调 由于不同等级的道路对其线形走向的要求不同 避免对水系的破坏 内湖水系的 有利于城市水系综合保护与利用体系的建立和持续稳定地发挥作用 应避免对城市水生态系统的破坏 雨水直排或合流制管渠溢流进入城市内河水系的 保留可作为备用的水源 城市防洪和排水防涝工程与城市水系协调 水库的设置应保证下游河道生态需水量要求 6.2.4 道路的走向也应该尽可能结合滨水空间的自然地形进行布局 在城市中对水系形态完整性影响最大的是城市道路 城市道路在满足交通的前提下应有利于水系空间的连续和水生态系统的完整 水源选择除注重水资源量的规模外 对于必须穿越水体的道路为减小对水体的影响 合流制排水系统存在合流制溢流污染问题 水量及区位条件明确主要水源 因此 6.2.1 径流污染控制工程 本条提出了水污染治理工程与城市水系协调的具体要求 6.2.3 必须采用立体交叉 建设 规定其不得影响水体的完整和水生态系统的交流 关于 并采用人工湿地等易于塑造滨水景观的处理设施 措施 选择地表水为城市给水水源时 应采用多水源供水系统或预先控制 将水利工程建设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的程度 避免在被迫调整城市水源地时对水系功能体系和给水系统整体布局带来结构性的改变 滨水景观系统协调 学者的认可 根据《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 在进行防洪排涝工程规划时需要避免工程实施对生态的破坏 6.2.2 隧道等方式 6.2.3 生态水利的理念已得到国际社会和国内相关部门 分流制雨水系统存在初期雨水污染问题 供水 涉水工程与城市水系的协调 还应重视水源水质的稳定性要求 不要为追求道路的等级及相应的线形而对滨水区现有的景观及生态格局造成大的破坏 6.2.4 一方面是在确定水资源调度方案时要考虑和保证生态需水量的需求 的具体要求 滨水道路要为滨水地区的功能服务 另一方面是要采取必要的补偿措施 降低水污染治理工程对局部水域的不利影响 有些城市还被迫重新选择水源地 随着世界各国对生态系统保护越来越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