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面源污染控制及雨水资源化利用的要求 或者单独编制相应的专项规划 因此 道路交通规划等 1.0.2 与水系相关的专业规划很多 1.0.5 1.0.4 充分发挥建筑 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的全新发展理念 有利于城市水系综合功能持续高效发挥 1.0.3 供水规划 本规范暂不要求将地下水作为规划对象 因此 以使规划编制工作更加科学合理 制订本规范 规范保护和利用城市水系的行为 有效控制雨水径流的建设 1.0.7 滨水地区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优美的景观条件 1.0.5 自然净化 河一类的水体更与周边城市有着十分密切的上下游关系 城市水系规划应符合已批准的有关流域和区域规划 和修复 均有相应的国家规范或标准 1.0.1 在规范编制的过程中也研究过是否将地下水作为规划对象 近年来 考虑到地下水的详细资料在一般情况下比较难以完整取得 开发强度过高等问题 城市水系及滨水空间环境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水系是一个区域性的有机体 总 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城市水系规划的总体原则就是强调对水系及其空间环境的优先保护 城市水系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 标准相衔接 1.0.6 我国是一个多江河 自然渗透 节水规划 在确定水系规划对象的过程中 城市内部和周边的水体易受到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污染 如 是城市总体空间框架的有机组成部分 1.0.7 1 城市一般依水而建 指导 在保护 促进城市健康发展 排水防涝规划 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位于城市内或城市周边的水体和水系空间资源出现了高强度开发和无序利用的现象 规范将滨水地带也作为规划对象 适当扩大研究范围 实现自然积存 蓄渗和缓释作用 关于规划期限的规定 文化 1.0.2 自然渗透 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关于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基本规定 因此 规范 园林绿地规划 则 切实保护 水系规划应以城市规划区内的水体为规划对象 一些地方存在因不合理开发造成的滨水地区公共性降低 绿色发展是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 城市水系规划应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城市水系规划的编制 同步编制城市水系规划 促进雨水的自然积存 满足内涝灾害防治 以指导各地的水系保护和利用规划的编制 道路 实现城市水系综合功能可持续发展 1.0.4 和对城市水生态的修复 绿地 总 鉴于地下水是水资源重要的组成部分 本规范用 水系的保护和利用宜在城市总体规划阶段统筹 城市水系规划应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城市水系规划应与这些规划的规范 水系规划范围可在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基础上 多湖泊的国家 合理利用的原则 进一步研究水系的区域关系 水系等系统对雨水的吸纳 城市水系规划应坚持保护为主 和修复 人居环境和空间景观环境的重要载体 因此 水 特别是江 建议已经具有地下水相关资料的城市将地下水纳入城市水系规划 1.0.3 城市水系规划的对象为城市规划区内构成城市水系的各类地表水体及其岸线和滨水地带 城的关系十分密切 城市水系一般是流域或区域水系的一部分 防洪规划 是体现城市生态环境 城市水体及水系空间环境是城市重要的空间资源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中的水系专项规划及以城市水系为主要规划对象的相关专业规划 1.0.6 为 (特别是当水源地位于城市规划区之外时) 规范的规定以及有关的流域规划和区域规划 城市水系规划期限宜与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一致 对水系安全和永续利用等重要内容还应有长远谋划 则 一方面 但是 由于与水相邻的陆地空间是保护和利用水系的重要空间要素 另一方面 城市水系及其空间环境 关于规范适用范围的规定 再提出有限的合理利用目标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规划 尊重水系自然条件 的前提下 水系的形态影响着城市总体空间结构 1 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 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