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1.2 8.1.2 并对缺陷的性质和数量加以限制的方法进行 在具体实施中 修整或返工的结构构件或部位 位置偏差 外表缺陷定为严重缺陷 2 已经隐蔽的不可直接观察和量测的内容 8.1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以模板 尺寸偏差验收应符合本章要求 本条第2款中已经隐蔽的内容 是拆除模板后的混凝土结构实体外观质量 8.1 现浇结构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8.1.1 处理方案 8 外观质量缺陷对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等的影响程度 预制构件的要求在本规范第9章有具体要求 混凝土表面未作修整和装饰前进行 一般缺陷的一般原则 并应作出记录 8.1.1 是指与混凝土外观质量 混凝土四个分项工程为依托 采用检查缺陷 对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的验收 几何尺寸检验等一系列技术工作的总称 实施过程图像记录以及实施后外观的文字和图像记录 各种缺陷的数量限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规定 现浇结构质量验收应在拆模后 8.1.3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可按楼层 几何尺寸有关而又不可直接观察和量测的部位和项目 本条提出了混凝土现浇结构质量验收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8.1.2 混凝土施工缝处理等 预应力 现浇结构外观和尺寸质量验收应在拆模后及时进行 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对于具有外观质量要求较高的清水混凝土 装配式结构现浇部分的外观质量 施工等各方根据其对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影响的严重程度共同确定 一般规定 应由监理 钢筋 装饰或各种方式的覆盖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如地下室防水混凝土外墙厚度 即使混凝土表面存在缺陷 考虑到其装饰效果属于主要使用功能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可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其实施前后的文字及图像记录是指对缺陷情况和缺陷等级的描述 可将其表面外形缺陷 8.1.3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缺陷应由监理单位 本条提出了确定现浇结构外观质量严重缺陷 验收前也不应进行修整 一般规定 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 8 施工单位等各方根据其对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影响的严重程度按表8.1.2确定 3 本条仅是对现浇部分的要求 修整或返工的结构构件或部位应有实施前后的文字及图像记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