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小型水电站工程建设过程中 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本条明确了小型水电站建设施工安全的重要性以及制定本标准的目的 工程项目建设必须有明确的项目法人 1.0.1 设计 小型水电站施工安全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 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处理应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明确各单位安全生产的职责和任务 1.0.4 使小型水电站施工安全有章可循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规范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项目法人依法对其建设项目负有项目的策划 各司其职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制定本标准 1.0.2 债务偿还和资本的保值增值等责任 针对小型水电站工程施工的特点 生产经营 结合小型水电站施工特点编制本标准 总则 建设实施 扩建 本标准适用于单站装机容量0.5MW至50MW小型水电站新建 1.0.1 遵照现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相关规程的要求 1.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0.5 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资金筹措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这里的项目法人概指项目业主或建设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监理等单位参加的安全管理机构 项目法人应组织建立包括施工 各负其责 1.0.3 技术改造等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 有法可依 防范各类施工安全生产事故 为规范小型水电站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