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在《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 办公建筑分类 原规范也应修改不适应的条文 条文中对“特别重要的办公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规定为100年或50年 原规范一些条文已不适应当前提高办公建筑设计质量的要求 对于指导我国办公建筑设计工作 作出本条规定 使用对象和管理模式等不同而有很多类型 办公建筑的分类主要依据使用功能的重要性而定 保险等各类公司 为规范办公建筑的设计 安全 高度低于100m的办公建筑以及符合《国际写字楼分级指南》C级标准的写字楼 可以理解为 经济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分类都作了相应的规定 1.0.6 1.0.4 总 节能 1.0.4 1.0.2 50763 适用范围应包括新建 伤残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办公建筑因使用性质 则 经济集团从事商务活动的办公建筑层出不穷 单一标准很难涵盖 节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新建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中央行政机关办公建筑 扩建的办公建筑 1.0.3 原规范自2007年实施以来 提高设计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规范办公建筑的设计 高度超过100m且低于250m的高层办公建筑以及符合《国际写字楼分级指南》B级标准的写字楼 办公建筑设计特别强调应执行方便残障人士使用的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制定本标准 “普通办公建筑”可以理解为 卫生 改建 节材和保护环境的原则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此条为新增条文 供商业(包括外贸) 阐明本标准的修订目的 1.0.3 为保证办公建筑符合功能 经与有关主管部门商讨 金融 高效以及技术 县级行政机关办公建筑 表1.0.3 节材和保护环境 办公建筑应进行无障碍设计 县级以下级行政机关办公建筑 健康建筑的发展是目前我国的基本国策 适用 并应符合表1.0.3的规定 方便他们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和进行业务联系 但是随着国民经济发展 与此相适应 而其中最基本的内容就是节地 重要的金融 1.0.2 总 为在办公建筑设计中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 办公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 保障办公建筑安全 1 对条文中所指“特别重要的办公建筑” 电力调度 并体现社会文明和社会对残障人士的关心 67-2006(以下简称原规范)的基础上修订的 省部级行政机关办公建筑 目前国内部分国家行业标准 办公建筑设计应依据其使用要求进行分类 大力推广绿色 1.0.5 通信枢纽等办公建筑 为满足老年人 地市级 本条文对办公建筑的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作了相应的规定 1.0.1 单元平面组合 则 高效 国家已制定或修订了许多与办公建筑相关的标准 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以及对建筑生命周期值期望的增长 卫生 此条为新增条文 建筑高度超过250m的超高层办公建筑以及符合《国际写字楼分级指南》(国际建筑业主与管理者协会(BOMA)编制)A级标准的写字楼 1.0.5 办公建筑设计应遵循节地 近年来 为了明确本标准的适用范围特作本条规定 扩建和改建的办公建筑设计 节能 “重要办公建筑”可以理解为 50763的有关规定 补充各专业新的内容 其形式和管理模式也多种多样 特设本条文 节水 企业 1 广播电视 1.0.1 办公建筑不再是单一办理行政事务的行政性办公建筑 对本行业的建筑类型的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