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性别的厕所应分开设置 近年来 这是提高办公效率的一种趋势 开水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4 面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防火标准的规定 小便器及洗手盆各1个 可以在有条件时执行 4 视频会议 公共用房宜包括会议室 建议配备一些适合办公人员的健身场所 供各租赁单位随时使用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 1 有利于提高人们的身体素质 也可作为独立建筑存在 并宜有防止视线干扰的措施 按使用要求可分设中 2 4.3.3 中 宜根据使用要求设置接待室 注 年老体弱者使用蹲便较为困难 对外办事大厅可设在办公建筑内 /人 为防止公共卫生间臭气外溢 公共卫生间应设机械通风 1 陈列室 因此增加此条款 便于设计时参照执行 因此应设临时放置桌椅 有些出租写字楼集中设几间接待室或间隔几层设一间接待室 可能还会使卫生间内气体涌入工作区 2 小会议室每人使用面积 3 有会议桌的不应小于2.00m 3 4.3 公用厕所 其卫生洁具数量应按表4.3.5配置 并应有隔声 每间厕所大便器为3个以上者 平面长宽比不宜大于2 3 /人 保证工作区的环境 茶具等的储藏和服务性空间 公用厕所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m 也利于缓解人们的工作压力 条文中提出隔声 根据调查研究 4.3.7 4.3.2 对有某些其他使用要求的会议室(电话 小会议室可分散布置 通风 将对外服务的部门集中在一个对外办事大厅中 规模较大的对外办事大厅 如有些地区不习惯使用坐式大便器也可不设 健身场所等 4.3.2 小会议室和大会议室 大会议室常常有多功能用途 吸声 第3款 当使用总人数不超过5人时 公用厕所应设前室 洗消室 其中1个宜设坐式大便器 中 大会议室所在层数 1 主要是为了保证听觉和视觉的需要 宜自然采光 1 4.3.4 1 并应采取机械通风措施 公共用房 接待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吸声和外窗遮光措施 内设大 14-2016对办公建筑的厕所的洁具数量没有明确的量化指标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表4.3.5 2 卫生设施配置 第3款 多功能厅和高级大会议室) 4.3.3 4.3.5 通风 政府部门为方便群众 4.3.7 女无障碍厕位 为办公门厅及大会议室服务的公共厕所应至少各设一个男 公共用房 一些高级接待室往往附有专用卫生间等 大会议室应根据使用人数和桌椅设置情况确定使用面积 会议室应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休息 外窗宜设遮光设施 避免阳光直射及眩光 灯光控制 对面积指标不作硬性规定 宜设置配套的更衣间和淋浴间 宜设置专用茶具室 同时 除设置洗手盆供盥洗外 应设置洗涤池和地漏 2 开设外窗则无法满足负压 因此在条文中明确量化指标 条件不允许时应采取机械通风措施 中会议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0m 其中一只宜设坐式大便器(或按适当比例配备) 50736-2012规定“公共卫生间应设置机械排风系统” 4.3.1 会议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此情况下也可以不设前室而把洗手盆与厕所合设一间 3 专用接待室应靠近使用部门 2 随着人们对办公环境和自身健康关注的提高 1 4.3 大会议室情况相对比较复杂 公用厕所应设前室 4 门厅 并宜设消毒茶具和倒茶渣的设施 第4款 无会议桌的不应小于1.00m 可设置无性别卫生间 还能使厕所不致直接暴露在外 1 行政办公建筑的群众来访接待室宜靠近基地出入口并与主体建筑分开单独设置 阻挡视线和臭气外溢 会议室每人最小使用面积指标的说明见本章附件 遮光 所以提出三只大便器以上者 对外办事厅 2 2 可为对外办事大厅设置配套性功能用房 接待室 通风 有些男女厕所在入口处有一缓冲间(与走道等有一个过渡小间) 接待室由各部门根据使用需要而定 4.3.1 2 宜分层或分区设置 健身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陈列室应根据使用要求设置 4.3.5 平面长宽比等设计要求 电梯厅等主要公共空间 另外接待室的面积大小和装修标准根据接待对象和规格而定 储藏及服务空间 2 4.3.6 专用陈列室应进行专项照明设计 第2款 宜自然采光 设有大会议室(厅)的楼层应根据人员规模相应增加卫生洁具数量 小会议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0m 通信网络等设施 公用厕所宜有天然采光 宜有音频视频 公用厕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门不宜直接开向办公用房 第2款 其出入口宜与内部办公人员出入口分设 2 开水间 学术报告厅 第4款 卫生间和储藏空间等 此为新增条文 可以有效控制卫生间为负压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