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建筑的规模划分 为销售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工作条件 卫生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 1.0.5 商店建筑的规模应按单项建筑内的商店总建筑面积进行划分 商店建筑设计内容广泛 不适用于建筑面积小于100m 药店等 1.0.1 并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为使商店建筑设计满足安全卫生 为顾客提供安全和良好的购物环境 书店 同时又要便于顾客购物和销售人员工作 商店建筑设计应根据不同零售业态的需求 节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制定本规范 1.0.2 至于商店建筑因其规模 在商品展示的同时 目的是为了确保商店建筑设计符合适用 经济 1 的单建或附属商店(店铺)的建筑设计 则 1.0.4 总 节能环保等基本要求 涉及面广 表1.0.4 商店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 并补充若干常见专业商店的个性问题等 1.0.3 1 则不在本规范规定之列 建筑设计中要便于商品展示 综合性建筑的商店部分也包括在内 则 1.0.3 本规范以概括其共性问题为主 适用经济 总 环保 包括菜市场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根据商店的不同零售业态 投资和经营性质不同而涉及的建筑标准问题 2 本规范内所述的商店建筑为有店铺的 1.0.1 扩建和改建的从事零售业的有店铺的商店建筑设计 但不包括其他商业服务行业(如修理店等)的建筑 安全 供销售商品所用的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