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采取信息安全防范措施 对于居住区 6 自行车停车场所应规模适度 安全地使用各种设施的基本保障 以保障公交出行的便捷性 室外场地 建筑应设置信息网络系统 建筑内的信息网络系统一般分为业务信息网和智能化设施信息网 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 布局合理 系统和信息的安全 6.1.4 如对风机水泵的变频控制 一定要保证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 评价 设置合理 安全及安全管理系统 50763对不同场所无障碍停车的要求 评价 预留条件的充电车位 本条在本标准2014年版第4.2.8条基础上发展而来 装修图纸)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的自动监控管理功能应能实现对主要设备的有效监控 交通站点标识图 装修专业) 包括物理线缆层 本条在本标准2014年版第4.2.9条基础上发展而来 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 随工程统一设计与施工完成直接建设或做好预留 2 应纳入工程建设预算范围 自行车停车场所应位置合理 场地范围内的人行通道应与城市道路 100辆以上时应设置不少于总停车数1%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6.1 以便按需建设充电设施 6.1.6 建筑主要出入口 6.1.6 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不包括城市级的大型公园绿地及广场用地 2 同时 也不包括居住街坊内的绿地 本条旨在通过完善和落实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的自动监控管理功能 生活便利 制 6.1.2 若设有多个停车场和车库 但不同规模 本条为使用自行车出行的人提供方便的停车场所 评价 第二级配电应预留区域总箱的安装空间与接入系统位置和配电支路电缆敷设条件 居住区停车场和车库的总停车位应设置不少于0.5%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本条以人步行到达公共交通站点(含轨道交通站点)的适宜时间不应超过10min作为公共交通站点设置的合理距离 暂时未开通公交达不到本条要求的 方便出入 评价 比如当公共建筑的面积不大于2万m 城市道路相互之间应设置连贯的无障碍步行系统 本条直接通过 符合使用者出行习惯 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 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具有自动监控管理功能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174 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 6.1.3 高效运营 建筑基地内总停车数在100辆以下时应设置不少于1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为各种充电设施(充电桩 制 项 但应设置简易的节能控制措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和发展指南(2015~2020)》的要求 场地内道路 为保证建筑的安全 评价 干线电缆敷设条件 以此鼓励绿色出行 网络交换层 本条在本标准2014年版第10.1.5条基础上发展而来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 评价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 对于其公共设施的监控可以不设建筑设备自动监控系统 6.1.5 不同功能的建筑项目是否需要设置以及需设置的系统大小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 也都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 稳定和可靠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 应以无障碍坡道相连接 本条在本标准2014年版第10.2.8条基础上发展而来 这也是促进公共交通出行的先决条件 并应合理设置电动汽车和无障碍汽车停车位 变压器容量 有些项目因地处新建区 控 至少应预留外电源管线 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 满足电动汽车发展的需求 连续 本条在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支持建筑内语音 本条要求停车场应合理设置电动洗车和无障碍汽车停车位 本条旨在通过信息网络系统为建筑使用者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功能 规范设置 生活便利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 数据 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 其中公共绿地是指为各级生活圈居住区配建的公园绿地及街头小广场 6.1.1 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智能化设计图纸 对于公共建筑 建筑内信息网络系统与建筑物外其他信息网互联时 6 建筑 国家能源局 为确保建筑高效运营管理 公共绿地 或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0万m 停车场应具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具备充电设施的安装条件 项 未设置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的建筑 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智能化 6.1.3 本条在本标准2014年版第4.2.10条基础上发展而来 是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 场地人行出入口500m内应设有公共交通站点或配备联系公共交通站点的专用接驳车 50763的基本要求要求在室外场地设计中 控 50314和现行行业标准《居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与技术要求》CJ/T 电动汽车停车位数量至少应达到当地相关规定要求 一级配电应预留低压柜安装空间 6.1.5 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 无障碍设计是充分体现和保障不同需求使用者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的重要的设计内容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 完善的信息网络系统 图像等多种类信息的传输 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 确保不同需求的人能够出行便利 本条也明确了绿色建筑配建停车场(库)应具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安装条件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 充电站等)提供接入条件 确保建筑物的高效运营管理 工业与信息化部 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宜每处设置不少于1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对应城市用地分类G类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中的公园绿地(G1)及广场用地(G3) 场地公共绿地和公共空间等相连通 运行维护管理系统五部分 绿色建筑应首先满足使用者绿色出行的基本要求 6.1 当场地存在高差时 本条为新增条文 应配备专用接驳车联系公共交通站点 6.1.1 确保信息网络系统安全 6.1.2 配置条件应按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数量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 强调了建筑500m范围内应设置公共交通站点 不联网的就地控制器 简单的单回路反馈控制等 时 应保证无障碍步行系统连贯性设计 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