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对加分项附加得分作了不大于100分的限制 适用 9 如进一步降低建筑综合能耗 应按本章规定对提高与创新项进行评价 为鼓励性能提高和创新 管理 提高与创新项得分为加分项得分之和 9.1.2 一般规定 9 经济的技术 加分项和相应评分项均可得分 以及加分项对建筑绿色性能的贡献 绿色建筑全寿命期内各环节和阶段 碳排放分析计算等 当得分大于100分时 9.1.2 本次修订增设了相应的评价项目 一般规定 本次修订增设的加分项内容 比照“控制项”和“评分项” 在各环节和阶段采用先进 应取为100分 9.1 某些加分项是对前面章节中评分项的提高 绿色建筑评价时 鼓励在技术 产品和管理方式 9.1.1 提高与创新 如传承地域建筑文化 加分项的评定结果为某得分值或不得分 提高与创新 有的在属性分类上属于性能提高 9.1.1 考虑到与绿色建筑总得分要求的平衡 生产方式等方面的创新 本标准中将此类评价项目称为“加分项” 符合条件时 建筑信息模型(BIM) 都有可能在技术 9.1 产品选用和管理方式上进行性能提高和创新 有的在属性分类上属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