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范围宜采用不低于1 消防专业信息包括消防水源 消防站 建(构)筑物 5.9.12 5 灭火剂 广域消防地图能显示行政区及道路 水系 也是建设和维护管理规范化的重要保证 5.9.3 农村范围宜采用不低于1 5 1~4 建(构)筑物等目标进行面积测量 行车距离和时间 图例 5.9.7 能将地图以网络方式发布 建(构)筑物等目标进行距离测量 Web发布 文字 消防站远程监控图像 消防水源 建(构)筑物 4 消防地理信息子系统应能根据不同查询条件在电子地图上进行精确或模糊定位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 50000地图数据 5.9.5 跨区域调度指挥等应用 4 5.9.7 能支持影像图叠加显示 支持影像图叠加等显示控制功能 植被等 消防地理信息子系统的地址匹配分析与定位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0000地图数据 5.9.9 灭火救援有关单位等 能打印输出地图 1 地理信息的采集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能设置地图的图廓 灭火救援作战部署等 本条规定了地理信息的采集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显示现场消防车辆的实时位置和动态轨迹 8 注记符号和文字 5.9.3 5.9.1 本条规定了消防地理信息子系统的量测分析功能要求 警用信息包括人员 本条规定了消防地理信息子系统应能与消防图像管理子系统关联应用 宽度 本条规定了消防地理信息子系统的制图输出功能要求 能按显示范围和比例尺 定位显示火场及灾害事故现场实况图像 省(自治区)范围内宜采用不低于1 消防企业 定位显示各类信息采集点分布信息 5.9.2 根据需要完成各种专题图的制作和输出 2000地图数据 检索显示消防实力 消防地理信息是建立在基础地理信息系统之上的消防专业应用系统 城市交通 能注记设置地图要素显示的符号 道路 重大危险源 平移 具有最佳行车路径分析功能 灭火救援装备器材 郊区 能根据道路 2 消防车辆监控图像等的信息采集点分部信息 灭火救援态势 定位显示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现场的地理位置 并应显示出动消防车辆的实时位置和动态轨迹 标题 灭火救援有关单位等分布信息 能对道路 5 单位 并应显示下列内容 灭火救援作战部署等 在地图上进行精确或模糊定位 1 灭火救援装备器材 能对道路 2 线 公共基础设施等 这4款规定了消防地理信息子系统应具有的放大 建(构)筑物 5.9.2 警用公共地理信息和消防专业地理信息构成 5.9.11 小区 消防地理信息子系统 本条规定了消防地理信息子系统与火警受理子系统关联应用要求 显示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现场的道路 地理目标周边分析 5.9.9 实现图像信息与警情联动 消防地理信息子系统在全国范围宜采用不低于1 这4款规定了消防地理信息子系统应能按不同的使用需求选择显示有关的消防地理信息地图数据 在全国范围统一地图数据比例 消防地理信息子系统应能与跨区域调度指挥子系统和现场指挥子系统关联应用 公安机关 5.9.8 自动切换图层或区域 5.9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3 3 建(构)筑物等信息 水源 消防站分布等 2 比例尺等各种地图要素整饰 消防地理信息子系统的地图数据显示控制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标绘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及趋势 地图数据的显示应包括街路名称 消防地理信息子系统的地图及其属性数据由各行业通用的基础地理信息 消防水源 5.9.10 1 基础信息包括行政区 5.9.4 调度指挥终端和现场指挥终端的地理信息窗口显示 3 定位显示固定报警电话和移动报警电话的地理位置 缩小 灭火剂 街路级别 单位 调度指挥终端和现场指挥终端的地理信息窗口显示 终点 2 7 消火栓 5~8 5.9.1 检索显示消防实力 显示消防车辆到达现场的最佳行车路线 公安警力 1 国家有关地理信息技术标准是消防地理信息子系统设计的基本依据 能提供点 能对指定的目标集合中的地理目标进行周边分析 能制作地图输出模板并予以存储 消防地理信息子系统 4 有利于建设全国统一的消防地理信息平台 5.9.4 5.9.10 3 消防地理信息子系统的量测分析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公安警力 接警消防地图能显示消防站辖区及道路 本条规定了消防地理信息子系统应能与消防车辆管理子系统关联应用 5.9.5 5.9.12 消防水源 5.9.6 能设定组合条件进行模糊查询 地形 消防地理信息子系统应能与消防指挥决策支持子系统关联应用 灭火救援有关单位等分布信息 本条规定了消防地理信息子系统应能与消防指挥决策支持子系统关联应用 显示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现场的道路 标绘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及趋势 面和文字等地图标注工具 5.9.8 本条规定了消防地理信息子系统与跨区域调度指挥子系统和现场指挥子系统关联应用要求 消防地理信息子系统应能对多种数据格式地图数据文件进行导入以及导出 消防水源 力量部署等信息 力量部署等相关信息 城市消防监控图像 临机灾害处置方案 灭火战区地图能显示以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地点为中心的作战区域及道路 4 本条规定了消防地理信息子系统的地址匹配分析与定位功能要求 5.9 消防地理信息子系统的地图数据应符合下列要求 交叉路口 消防地理信息子系统应能与消防车辆管理子系统关联应用 并应显示下列内容 可根据应用需要整合到火警受理终端 行车距离和时间 消防地理信息子系统应具有距离或面积测量 消防站的名称或地址等 可根据应用需要整合到火警受理终端 行车路径分析等功能 定位显示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现场的地理位置 缩小 消防水源 3 本条规定了消防地理信息子系统的组成结构要求 消防地理信息子系统的制图输出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4 1 电子数据拷贝等 并基于该平台实现全国消防情报信息管理 具有地图的放大 长度 漫游 公共场所 消防地理信息子系统直能与消防图像管理子系统关联应用 2 灭火救援态势 指北针 在火警受理终端的地理信息窗口应能操作显示本条要求的全部内容 本条规定了消防地理信息子系统使用的地图数据比例要求 1 在调度指挥终端和现场指挥终端的地理信息窗口应能操作显示本条要求的全部内容 250000地形图数据 本条规定了消防地理信息子系统的地图数据显示控制功能要求 3 临机灾害处置方案 起点 显示消防车辆到达现场的最佳行车路线 消防水源 自动切换图层 门牌号码 2 2 消防地理信息子系统应能与火警受理子系统关联应用 漫游功能 6 5.9.6 消防水源 1 案(事)件 5.9.11 平移 路面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