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设备 续表8.1.1 地级市应接Ⅱ类标准配置 地区(州 盟)消防通信指挥中心系统设备 功能需求不同 直辖市 续表8.1.2 地区(州 数据存储设备 数据存储设备 表8.1.1 8.1.2 国家 消防通信指挥中心系统设备配置 系统设备配置要求 系统设备配置要求 3 8.1 8.1 数据库服务器 县级市应按Ⅲ类标准配置 盟)消防通信指挥中心的系统设备配置要求 Ⅱ 2 数据库服务器 外网交换机 移动接入平台设备是消防 程控交换机 8.1.1 网络安全设备是消防业务信息系统共用设备 8 1 8.1.1 县级城市的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的职能定位 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系统设备配置应符合表8.1.2的规定 注 1“配置”栏内标“选配”的表示可根据有关规定或实际需求选择配置 本条规定了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的系统设备配置要求直辖市 本条规定了国家 消防通信指挥中心系统设备配置 3 地级城市 国家 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系统设备 2“配置”栏内标“选配”的表示可根据有关规定或实际需求选择配置 程控交换机 系统设备配置可分别按Ⅰ 表8.1.2 省会市及国家计划单列市应按Ⅰ类标准配置 省(自治区) 注 数据存储设备可根据有关规定或实际需求选择配置 地区(州 省会城市及国家计划单列城市 省(自治区) 省(自治区) Ⅲ类标准配置 业务信息系统公用设备 8 服务器 盟)消防通信指挥中心系统设备配置应符合表8.1.1的规定 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