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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规定了火警受理子系统的基本工作流程 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事件列表和处理状态显示窗口 1 三是在没有符合该灾情的处置预案 3 建立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档案 处理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报警的消防专业系统设备(模块) 信息记求的方法和过程 执勤 5.1.1 灭火救援预案 火警受理子系统 确认后可合行到同一个事件处理 能向供水 无线电台的通话状态 5.1.7 火警受理信息记录管理操作窗口 二是通过语音电话调度专用通信线路将出动指令通知到消防站通信值班员 2 5.1.11 能同时显示相关文字 目前使用移动电话报警已占所有报警类型的大部分 2 街路 4 4 一是能够检索相应的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出动预案 例如 火警受理子系统应具有两种快速定位的方法 排除误报警或假报警 本款规定了消防站火警终端的设置要求 可用一套火警受理终端集中接收报警 消防站火警终端应符合下列要求 最大火警日呼入数量 本款规定了火警受理子系统应能归并重复报警或相关事件警情 规定了火警受理终端设置数量不得少于2套且是最低的下限要求 合并重复报警等 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编号 灭火救援记录和统计等消防情报信息 火警受理子系统通过与公用电活网的通信接口接收119报警电话并取得报警电话号码 又不宜按等级出动时 这两款规定了火警受理子系统应能确定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类型和等级 单位等信息判断火警真伪 每个消防站应设置消防站火警终端 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具体情况录入窗口 确定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类型和等级 可设置在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或公安机关指挥中心 5.1 3 本条规定了消防站火警终端要求 通过报警电话装机地址或定位地址能进行火场及其他灾害事故现场的快速定位 6 5.1.8 合并重复报警等 若当时不能判断是否重复报警 1 火警受理终端设置数量不应少于2套 实时记录火警受理全过程的信息 4 避免报警线路拥堵 重复报警能给出提示信息 14 由火警受理人员确认并启动下达出动指令流程 大型企业的专网电话报警等 要把这个事件与相关事件链接 5.1 2 灭火剂等消防资源信息数据 6 在不同的阶段分别记录火警受理 5.1.9 用户名称 自动或人工编制灭火救援力量出动方案 火警受理子系统访问电话网有关信息数据库 火警广播 6 判除误报警或假报警 移动电活报警时 本条规定了火警受理子系统的基本工作流程 火警受理人员根据报警人的描述 5 查询火警呼入电话的用户名称 更新本消防站消防实力 医疗 5 火警受理全过程的录音录时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定位地址” 能接收并显示固定报警电话的主叫号码 13 警铃 4 5 参考在火警受理终端警情信息屏幕和电子地图屏幕上定位显示的电话报警地点 固定电话报警时 1 录音文件的保存不应少于6个月 110电话报警 火警受理子系统的警情辨识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消防资源信息内容见本规范第5.8.4条的要求 以火警编号排序 1 图像等信息 1 火警呼入电活号码 1 本条规定了消防站火警终端要求 1 供编制出动方案时快速选择 火警广播 灭火救援装备器材 本条规定了火警受理子系统的出动方案编制功能要求 车库门等的启动 报警人姓名 5.1.6 调度灭火救援力量等程序 这两款规定了火警受理子系统应能快速定位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地点 本条规定了火警受理终端的设置要求 目标物 距现场地点的距离 启动消防站警灯 车库门等 火警受理子系统的基本工作流程(图5.1.1)应符合下列要求 启动录音和结束录音 输入单位名称 定位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地点 属于假火警即挂起或进入追查处理程序 同时在电子地图屏幕上定位显示电话报警地点 并应能进行数据转储和备份 1 本款规定了火警受理子系统应能判除误报警 即与火警受理录音录时功能相同 本款是要求能够在火警受理终端上调用消防指挥决策支持子系统实现的信息查询 火警受理子系统 火警受理子系统编制完成出动方案后 6 报警时间 地理 参考电话报警地点 电话用户名称 能对消防站警灯 本款规定了消防站火警终端的设置要求 预案管理 输入单位名称 即与火警受理录音录时功能相同 可在本地手动或由指挥中心火警受理终端控制警灯 对重复报警或与以前的某一个事件关联的报警 定位地址” 5 本条规定了火警受理子系统的指令下达功能要求 火警广播 应能显示录音通道的状态和存储介质的剩余容量 我国消防报警的来源主要有119火警电话报警 车库门等的启动 由火警受理人员确认并启动下达出动指令流程 可设置在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或公安机关指挥中心 8 本款规定了火警受理子系统应能按照应急联动机制程序 6 录音录时路数不应少于同时并行的通话路数 5 车库门等 也可以暂列为新事件 5.1.3 7 随着技术发展 警情辨识包括获得报警电话信息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报警以及军队 在系统设计中应保证消防站火警终端接收和打印出车单的速度满足消防站接警出动实战要求 录音内容包括火警受理过程中有线电话 录音和回放操作窗口 例如 一是能够检索相应的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出动预案 火警受理子系统的下达出动指令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装机地址 建寺新事件档案 这两款规定了火警受理子系统应能确定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类型和等级 应能以语音和图文形式接收出动指令 5.1.8 规定火警受理终端坐席之间能进行警情转移 3 生成报表 又不宜按等级出动时 3 无线电台的通话时间和语音信息 上岗 能同时显示相关文字 能接收公网固定或移动电话报警 5.1.6 能按消防站序号 本款为有效提高接处警效率 本条规定了火警受理子系统的录音录时功能要求 12 5 能人工编制随机出动方案 2 本条规定了火警受理子系统的出动方案编制功能要求 同时在电子地图屏幕上定位显示电话报警地点 离岗等值班管理操作窗口 这两款规定了火警受理子系统应能获得报警电话信息 救护 4 本款规定了消防站火警终端台应设置联动控制装置 地址 4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报警以及军队 交通 火场及其他灾害事故现场的单位名称 本款为有效提高接处警效率 本条规定了火警受理子系统的接收报警功能要求 要把这个事件与相关事件链接 生成统计报表 3 根据当地接处警体制 2 对重复报警或与以前的某一个事件关联的报警 电话报警地址信息自动显示在火警受理终端警情信息屏幕上 确定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类型和等级 因此本条第2款专门提出 2 警铃 将第一出动力量的出动指令下达到消防站 5 2 6 本款规定了消防站火警终端的录音录时功能应符合本规范第5.1.8条的要求 为接警员提供丰富的接处警资料 预案管理 本条规定了火警受理子系统的录音录时功能要求 地理 大型企业的专网电话报警等 固定电话报警时 救护 口接警量大的城市 13 灭火救援装备器材 交通 本条规定火警受理子系统应能提供辖区消防车辆的有关信息 电话报警地址信息自动显示在火警受理终端警情信息屏幕上 4 5.1.2 本款规定了火警受理子系统应能在传输数据调度指令时 6 许可进行编辑调整 车辆类型等对相关消防车辆进行排序 随着技术发展 属于误报即挂断 检修等状态 4 建立新事件档案 生成有关的统计报表 5.1.11 火警受理子系统编制完成出动方案后 街道 火警受理子系统应具有两种快速定位的方法 火警受理子系统访问电话网有关信息数据库 每套火警受理终端坐席可设置多个显示屏 报警主叫号码 下达出动指令等处警流程 参考电话报警地点 2 形成从接受报警到灭火救援结束整个过程的信息档案 5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应建立统一的灭火救援记录信息库 有利于提高接警速度 警铃 5.1.7 火警受理子系统的编制出动方案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确定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类型和等级 并留有余量 实时记录火警受理全过程的信息 最大火警呼入峰值等参数合理配置 3 本条规定了火警受理子系统的警情辨识功能要求 本款规定了火警受理子系统应能判除误报警 可将火警受理终端分为接警和处警终端 向灭火救援有关单位发出灾情通报和联合作战要求 1 2 可在本地手动或由指挥中心火警受理终端控制警灯 7 能根据消防实力及各种加权因素 移动电活报警时 5.1.3 有利于提高接警速度 能确定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等级 数据形式将出动指令下达到消防站 现场指挥等信息 5 值班长坐席可监督其他接处警出席工作 状态显示窗口 录音录时是记录接警和调度语音信息的必要手段 这两款规定了火警受理子系统应能获得报警电话信息 启动消防站警灯 二是能够编制等级出动方案 3 并留有余量 建立新事件档案 交通 完成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地点的定位 铁路 消防指挥决策支持 本款规定了火警受理子系统应能按照应急联动机制程序 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等级选择录入窗口 本规范第5.9.1条规定的消防地理信息显示窗口 同时用另一套火警受理终端完成编制出动方案 1 并定位报警地点 假报警情况 出动 灭火救援装备器材 参考在火警受理终端警情信息屏幕和电子地图屏幕上定位显示的电话报警地点 同时进行接警和处理 在系统设计中应保证消防站火警终端接收和打印出车单的速度满足消防站接警出动实战要求 类型 本款规定了火警信号应有明显提示 本款规定了消防站火警终端的录音录时功能应符合本规范第5.1.8条的要求 供编制出动方案时快速选择 辨别火警真伪 在火警受理终端上应可完成通信控制 多个终端可协同处警 4 供气 火警受理终端应符合下列要求 火警受理终端应具有下列工作界面 5.1.9 具有明显的火警电话呼入信号提示 本款规定了报警呼入数量很大的城市可将火警受理终端分为接警终端和处警终端 值班长坐席可监督其他接处警出席工作 最大火警日呼入数量 一是火警受理人员根据报警人的描述 供电 3 6 应能检索查询本规范第5.8.3条~第5.8.7条规定的信息 5 供电 5.1.4 2 处理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报警的消防专业系统设备(模块) 图像等信息 建寺新事件档案 5.1.3 假报警情况 5 能判除误报警或假报警 同时用另一套火警受理终端完成编制出动方案 车库门等的联动控制装置发出控制指令 报警形式呈现多样化 地址及责任消防站录入窗口 录音记录应与接处警记录相关联 5 在处警过程中做后续处理 3 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类型选择录入窗口 本款针对系统应能同时接收和处理并发的2个以上火灾及其他灾售市故报警的要求 并应打印出车单 13 能以语音 三是在没有符合该灾情的处置预案 3 可人工编制随机处置出动方案 因此系统也可接收短信或彩信报警 本款针对系统应能同时接收和处理并发的2个以上火灾及其他灾售市故报警的要求 日期 消防资源 7 若当时不能判断是否重复报警 目标物 完成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地点的定位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应建立统一的灭火救援记录信息库 3 警情辨识 5.1.1 6 5 可人工编制随机处置出动方案 灭火剂等消防资源信息数据 属于误报即挂断 在不同的阶段分别记录火警受理 警铃 能接收其他专网电话报警 接收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报警 环卫等相关部门协助处置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 以火警编号排序 通过输入单位名称 应能自动识别有线电话 本条规定了火警受理子系统的接处警信息记录功能要求 本款规定了火警受理子系统应能在传输数据调度指令时 地址 火警广播 1 电话用户名称 2 便于清晰理解和总体把握火警受理子系统接收报警 完成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地点的定位 供气 无线电台操作窗口 本款规定了每个火警受理终端坐席可设置多个显示屏 火警受理子系统的接收报警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是通过数据调度专用通信线路将出动指令(出车单)传输到消防站火警终端 5.1.10 8 信息记求的方法和过程 5.1.2 街路 能接收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等设备的报警 形成从接受报警到灭火救援结束整个过程的信息档案 下达出动指令 多个终端可协同处警 供电 灭火救援记录和统计等消防情报信息 消防资源信息内容见本规范第5.8.4条的要求 一是火警受理人员根据报警人的描述 5.1.9 1 医疗 规定了火警受理终端设置数量不得少于2套且是最低的下限要求 本条规定了火警受理子系统的接收报警功能要求 火警受理系统应能建立每起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档案 为接警员提供丰富的接处警资料 可用一套火警受理终端集中接收报警 本款规定了每个火警受理终端坐席可设置多个显示屏 二是火警受理人员根据报警人的描述 3 5.1.2 火警受理子系统通过与公用电活网的通信接口接收119报警电话并取得报警电话号码 一是通过数据调度专用通信线路将出动指令(出车单)传输到消防站火警终端 也可以暂列为新事件 可接收公网发送的短信或彩信报警 本款是要求能够在火警受理终端上调用消防指挥决策支持子系统实现的信息查询 防止延误或漏接 15 这两款规定了火警受理子系统应能快速定位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地点 录音录时是记录接警和调度语音信息的必要手段 最大火警呼入峰值等参数合理配置 5 火警受理子系统应能提供辖区消防站和消防车辆位置信息 在接警终端集中接收报警 查询火警呼入电话的位置信息 保持接处警数据同步并能信息共享 应能自动或手动启动警灯 本款规定了火警受理终端是城市接收 5.1.4 本款规定了消防站火警终端能够录八 电话号码等 能显示消防车辆的待命 编制出动方案和下达出动指令操作窗口 医疗 编制出动方案 各地应根据城市的规模 子系统功能及其设计要求 装机地址等信息 避免报警线路拥堵 灭火剂等消防资源信息数据 必要时直接完成接处警操作 合并到同一个事件处理 火警受理终端可设置在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或公安机关指挥中心 下达出动指令等处警流程 电话号码等能进行火场及其他灾害事故现场的快速定位 本条规定了火警受理子系统的指令下达功能要求 5.1.4 下达出动指令等处警流程 救护 火警受理终端坐席之间能进行警情转移 车库门等的联动控制装置 3 环卫等相关部门协助处置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 设置在公安机火指挥中心的火警受理终端应与设置在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的调度指挥终端互联 设置在公安机关指挥中心的火警受理终端应与设置在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的跨区域调度指挥终端互联 5.1.1 合并到同一个事件处理 火警广播 能分别显示本规范第5.1.10条规定的工作界面 3 数据 对新发警情 排除误报警或假报警 能检索相应的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出动方案 本款规定了消防站火警终端能检索查询有关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 铁路 升级要素等编制等级出动方案 5.1.11 本款规定了火警受理终端是城市接收 1 保持接处警数据同步并能信息共享 消防指挥决策支持 本款规定了火警受理子系统应能归并重复报警或相关事件警情 10 数据指令 本条规定了火警受理终端应具有的工作界面 本款规定了消防站火警终端应具有接收出动指令 图像等信息 判除误报警或假报警 因此系统也可接收短信或彩信报警 6 防止延误或漏接 5.1.5 消防车辆属地 二是通过语音电话调度专用通信线路将出动指令通知到消防站通信值班员 5.1.8 8 2 本条规定了火警受理终端的设置要求 本款规定了消防站火警终端能够录八 到场 2 并定位报警地点 进入编制灭火救援出动方案 4 目标物 火警受理子系统 各地应根据城市的规模 火警受理人员根据报警人的描述 根据当地接处警体制 火警受理和显示对应的消防地理信息等的全部操作 110电话报警 对新发警情 在处警过程中做后续处理 是提供法律证据的重要保障 通过在电子地图上直接点击 二是火警受理人员根据报警人的描述 通过公用或专用报警通信网 4 进入编制灭火救援出动方案 报警形式呈现多样化 3 1 8 能接收并显示移动报警电话的主叫号码 2 调度灭火救援力量等程序 必要时直接完成接处警操作 合并重复报警后由处警终端完成编制出动方案 生成统计报表 本规范第5.7节规定的消防指挥决策支持功能操作窗口 并打印出车单功能 消防资源 无线电台的通话时间和语音信息 本款规定了消防站火警终端应具有接收出动指令 2 视警情调动供水 5.1.7 显示报警地点 二是能够编制等级出动方案 目前使用移动电话报警已占所有报警类型的大部分 4 火警受理子系统访问移动电话运营公司的移动电话定位服务平台 定位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地点 视警情调动供水 本条规定了火警受理子系统的接处警信息记录功能要求 本条规定了火警受理子系统的警情辨识功能要求 报警地址录入窗口 我国消防报警的来源主要有119火警电话报警 下达出动指令等处警流程 1 4 9 7 设置在公安机火指挥中心的火警受理终端应与设置在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的调度指挥终端互联 3 本条规定了火警受理终端应具有的工作界面 当记录信息超过设定的存储容量的阈值时 电话号码等 定位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地点 火警受理子系统访问移动电话运营公司的移动电话定位服务平台 5.1.6 现场指挥等信息 2 1 本款规定了火警受理子系统应能下达语音 警铃 录音内容包括火警受理过程中有线电话 应能录入或更新本站的消防实力 向消防站联动控制装置发出控制指令 时钟和气象信息显示窗口 数据指令 可在授权终端上选择回放录音 完成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地点的定位 环卫等灭火救援有关单位发送灾情通报和联合作战要求 火警受理子系统在接收到火灾及灾害事故报警时 火警广播 接警和调度电话 辅助决策功能 装机地址等信息 保持接处警数据同步并能信息共享 便于清晰理解和总体把握火警受理子系统接收报警 火警呼入电活号码 “能接收并显示移动报警电话的主叫号码 5.1 数据 本款规定了报警呼入数量很大的城市可将火警受理终端分为接警终端和处警终端 下达出动指令 更新本消防站消防实力 通过在电子地图上直接点击 查询火警呼入电话的用户名称 因此本条第2款专门提出 2 供编制出动方案时快速选择 火警受理和显示对应的消防地理信息等的全部操作 “能接收并显示移动报警电话的主叫号码 在接警终端集中接收报警 应能给出提示信息 并打印出车单功能 调度指挥 灭火救援预案 单位等信息判断火警真伪 供气 警情辨识包括获得报警电话信息 子系统功能及其设计要求 5.1.5 查询火警呼入电话的位置信息 5 定位地址 属于假火警即挂起或进入追查处理程序 显示报警地点 规定火警受理终端坐席之间能进行警情转移 3 地址 本款规定了火警信号应有明显提示 记录的原始信息也不能被修改 录音录时功能应符合本规范第5.1.8条的规定 向消防站联动控制装置发出控制指令 6 5.1.10 本款规定了消防站火警终端能检索查询有关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 火警受理子系统在接收到火灾及灾害事故报警时 子系统功能及其设计要求 5.1.10 实时记录火警受理全过程的文字 警情辨识 本款规定了火警受理子系统应能下达语音 在火警受理终端上应可完成通信控制 5.1.5 语音 辅助决策功能 编制出动方案 是提供法律证据的重要保障 警铃 合并重复报警后由处警终端完成编制出动方案 能确定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类型 本条规定火警受理子系统应能提供辖区消防车辆的有关信息 多个终端可协同处警 调度指挥 本款规定了消防站火警终端台应设置联动控制装置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