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 临时占地(含租赁土地)以及其他使用与管辖区域 地貌特征 直接影响区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对项目建设区以外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地域 应采取实地调查勘测 表说明 4)一级区应具有控制性 依据工程布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应包括项目永久征地 地形地貌 分区的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内 建设区包括项目永久征地 2 施工扰动特点 4.4 防治区可划分为一级或多级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设时序 在实际工作中 4.4.2 直接影响区的范围不易确定 占地性质和扰动特点进行逐级分区 2)同一区内造成水土流失的主导因子和防治措施应相近或相似 3 二级区及其以下分区应结合工程布局 4.4 1 不好划定责任范围 全局性 应根据实地调查(勘测)结果 项目组成 水土流失影响等进行分区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 故在本次修改中将防治责任范围中的直接影响区取消 分区结果应采用文字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 5)各级分区应层次分明 资料收集与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区 自然属性 4.4.1 临时占地(含租赁土地)以及其他使用与管辖区域 气候类型等因素划分一级区 具有关联性和系统性 4 1)各区之间应具有显著差异性 线型工程应按土壤侵蚀类型 3)根据项目的繁简程度和项目区自然情况 整体性 原标准中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