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规范
屋面工程完成后 泛水应顺直整齐 3 钉帽不得外露 9.0.4 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或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只要所含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完整 遮挡的前一分项工程 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积水和排水系统是否通畅 8 屋面工程验收资料和记录应符合表9.0.5的规定 涂刷应均匀 檐口 且最大偏差值不得超过允许偏差值的1.5倍 因此 3 并应填写蓄水试验记录 深浅一致 观感质量检查应符合本规范第9.0.7条的规定 隐蔽工程为后续的工序或分项工程覆盖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缝边应顺直 屋面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7 50300的有关规定 检查结果并不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一般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查检验合格 不得有涂改和伪造 天沟 例如防水层的基层 金属板材与基层的固定和板缝间的密封处理 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9.0.8 为满足这些特殊要求 各级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有效 泛水和变形缝等细部构造 搭接缝应粘结或焊接牢固 防雷和防火等诸多方面 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既有建筑改造屋面工程的质量验收 三是安全与功能的抽样检验应符合有关规定 玻璃采光顶铺装应平整 只能以观察 1 9.0.9 有允许偏差值的项目 将验收资料和记录提供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查 其抽查点应有80%及其以上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宽窄应均匀 檐沟 包裹 表面应平整 9.0.3 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按规定程序进行 6 是检验批合格的前提 9 9 避免因质量问题造成渗漏或不易修复而直接影响防水效果 四是观感质量检查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主控项目是对检验批的基本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 板材缝隙填充质量及热桥部位的保温措施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本条对屋面防水工程观感质量检查的要求 屋面工程验收时 其蓄水时间不应小于24h 9.0.3 9.0.6 天沟 并应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存档 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抗风揭 二是相应的质量控制资料文件应完整 一是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而是综合给出质量评价 两者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性质 正脊和斜脊应顺直 瓦面应平整 对必要的部位进行抽样检验和使用功能满足程度的检查 应经过检查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可进行隐蔽 屋面工程验收时 涂膜防水层的基层 并由各个人的主观印象判断 9 对有允许偏差的项目 本条给出了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 9.0.4 9.0.1 1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有以下两点说明 必须全部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2 5 9.0.1 尚应按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进行专项检验(检测)和专项验收 烧结瓦 检查情况以及保证质量所必需的管理制度等质量控制资料 8 顺直 防止卷材和保温层下滑的措施 安全与功能抽样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檐口 结构以及抗震 子分部工程的验收 水落口 一是对检验批的质量抽样检验 曲线段应顺畅 9.0.10 确认合格后会同建设或监理单位 50300的有关规定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3 对安全与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屋面 表面应平滑 可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h后进行 檐沟 应在分项工程通过验收的基础上 且最大偏差值不得超过本规范规定允许偏差值的1.5倍 嵌填的密封材料应与接缝两侧粘结牢固 尚应按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进行专项检验(检测)和专项验收 9.0.6 涉及建筑 施工单位应按照本规范第9.0.5条的规定 1 皱折和翘边等缺陷 7 上人屋面或其他使用功能屋面 1 屋面工程验收后 9.0.8 设计人员往往采用较为特殊的材料和工艺 并且均已验收合格 1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 主控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查检验合格 分部(子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 2 触摸或简单量测的方式进行 保护层与卷材 屋面工程验收资料和记录体现了施工全过程控制 不得有扭曲 3 有可能作蓄水检验的屋面 9.0.2 涂膜防水层粘结应牢固 9.0.2 应无起伏现象 开裂和剥离等缺陷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比较简单 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等防水构造 应填写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搭接应紧密 2 有的屋面工程除一般要求外 檐口应顺直 应符合设计要求 关于观感质量检查往往难以定量 检查无误后方可作为存档资料 连接应正确 脊瓦应搭盖正确 2 9.0.5 10 对涉及结构安全 瓦材与基层的固定措施 山墙 其保护及铺面应符合设计要求 节能 厚度 本条规定对安全与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屋面 因此 还会对屋面安全与功能提出特殊要求 接缝应严密 9.0.10 应由施工单位先行自检 女儿墙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并整理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文件和记录 应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h后进行 在屋面易开裂和渗水部位的附加层 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应有80%以上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不得有气泡 屋面工程观感质量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檐口应顺直 4 一般项目是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9.0.5 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 为此 必须做到真实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蓄水时间不得少于24h 接缝的密封处理 表面应平整 并应填写淋水试验记录 9 混凝土瓦铺装应平整 2 起泡和露胎体等缺陷 天沟 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 将有关的检验批汇集构成分项工程 本条规定了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条件 具备蓄水条件的檐沟 准确 50300的规定 不得有流淌 4 搭接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工程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9.0.7 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沥青瓦应与基层钉粘牢固 作为屋面工程验收资料和记录之一 是根据本规范各分项工程的质量内容规定的 9.0.9 2 沥青瓦铺装应搭接正确 保温层的隔汽和排汽措施 分项工程的验收在检验批验收的基础上进行 封固应严密 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卷材 改建 泛水直线段应顺直 泛水应顺直整齐 施工单位先填好“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 且检验结果具有否决权 二是质量控制资料 对于“差”的检查点应通过返修处理等补救 应行列整齐 檐沟 结合应严密 则分项工程验收合格 金属板铺装应平整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在其所含各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 50300规定 子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 分部(子分部)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坡度较大时 泛水 屋面工程验收 应检查屋面有无渗漏 顺滑 卷材铺贴方向应正确 积水和排水系统是否畅通 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验 应光滑顺直 间距应均匀 瓦片外露部分不得超过切口长度 9.0.7 结合应严密 屋脊 检验后应填写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记录 共同按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只是批量的大小不同而已 检查屋面有无渗漏 一般情况下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并由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在验收记录中签字 水落口和变形缝等细部做法 外露金属框或压条应横平竖直 6 玻璃密封胶缝应横平竖直 反映检验批从原材料到最终验收的各施工工序的操作依据 涂膜防水层之间的隔离层 保温层的铺设方式 牢固 压条应安装牢固 屋面工程验收 验收前 密封防水处理部位 天沟应进行蓄水试验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