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国家相关政策 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直接并网供电 在对当地环境资源条件的分析与技术经济比较的基础上 可再生能源应用 风能等发电并配置蓄电池的方式作为照明电源 水能 7.1.1 太阳能光电并网直接供给负荷 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宜设置监测系统节能效益的计量装置 个人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可再生能源应用 7.1 制冷 生活热水 用于供暖 余量上网 提出计量装置设置要求 鼓励和扶持单位 国家鼓励和扶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太阳能 7.1.5 并不送至上级电网 同步验收 并贯穿各专业设计全过程 宜采用太阳能 供热系统 7.1.2 7.1.5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标准进行设计 目前 在进行公共建筑设计时 当环境条件允许且经济技术合理时 其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也应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步 建设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 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 7.1.2 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 因此要求在进行公共建筑设计时 照明等系统中应用可再生能源时 为节能效益评估提供条件 利用可再生能源应本着“自发自用 太阳能 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 7.1.4 地热能 同步施工 7 公共建筑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的系统设计(例如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 目前 供暖制冷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 7.1 公共建筑的用能应通过对当地环境资源条件和技术经济的分析 优先应用可再生能源 避免出现因节能技术的应用而浪费其他资源的现象 生物质能 电网调节”的原则 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利用措施 与建筑主体设计脱节严重 要根据当地日照条件考虑设置光伏发电装置 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 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合适的可再生能源 当公共电网无法提供照明电源时 7.1.3 供热 7 一般规定 7.1.3 可在建筑中规模化使用的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浅层地热能和太阳能 现行国家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T 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对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的建筑 照明系统 应与相应各专业节能设计协调一致 在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地区 7.1.1 适应节能管理与评估工作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规定 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 应采用太阳能 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设计时宜设置相应计量装置 一般规定 从建筑及规划开始即应涵盖有关内容 50801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均作出了规定 直接并网供电是指无蓄电池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 供冷 结合国家与地方的引导与优惠政策 照明和热水供应等